江西省南昌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来源:土地登记代理人    发布时间:2013-04-16    土地登记代理人辅导视频    评论

  第二十九条 水利设施用地
  一、1996年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30221.75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06%,至2000年调整为305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11%,比1996年净增306.25公顷;至2010年,水利设施用地面积调整为31293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2l%,比1996年净增1071.25公顷。
  二、水利设施用地以提高防洪圩堤等级、完善农田排灌设施为主,严禁其它建设占用永利设施用地。水利设施占用耕地的,按有关规定开垦数量质量相当的耕地或缴纳耕地开垦费;属临时用地的,应即时复垦。
  第三十条 未利用地
  一、1996年,全市共有未利用地98311.91公顷,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3.23%;至2000年调整为92752.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2.49%,比1996年净减5559.57公顷;至2010年,未利用地调整为7767O.3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l0.45%,比1996年净减20614.57公顷。
  二、未利用地是重要的后备土地资源,应当坚持“因地制宜,合理规划”的原则,综合开发,并注意维护生态环境平街。 
  第五章 城镇用地  
  第三十一条 为了严格控制城镇用地规模,科学、合理安排城镇用地,节约用地,促进城镇健康发展,根据城镇人口、用地现状,发展趋势与有关法规、文件精神,提出规划期城镇土地利用规模及占用耕地控制面积。
  城镇包括城市和建制镇。城市是指南昌城区,建制镇是指设建制的镇人民政府所在地及规划期内将发展为建制镇的乡人民政府所在地。
  第三十二条 城市用地范围包括昌南、昌北两部分。昌南城包括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郊区的塘山、湖坊、京东、青云谱、桃花等乡中现有城市用地及城市规划期内建设发展的区域;昌北城包括新建县的长堎镇、北郊乡、昌北开放开发区中现有城市用地及城市规划期内建设发展的区域。
  第三十三条 城市性质
  全国历史文化名城,长江经济带中游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江西省省会,政治、经济、文教、科技;信息中心。
  第三十四条 城市人口、用地现状
  1996年,南昌城市总人口1324228人(含暂住人口,下同),用地面积为9200公顷,人均用地69.47平方米。其中昌南城人口1154966人,用地面积为7303.9公顷,人均用地63.24平方米;昌北城人口169262人,用地面积为1896.1公顷,人均用地112.02平方米。
  第三十五条 城市土地利用战略目标
  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求,充分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合理布局城市,强化城市中心功能,将南昌建设成为工业强盛、商贸繁荣、交通便利、信息畅通、科技发达、环境优美、设施完善、文化昌盛的现代化山水园林城市。
  第三十六条 城市人口发展与用地规模
  到2000年南昌城市人口预计1446733人,用地规模控制在10402.26公顷,人均用地为71.90平方米。其中昌南城人口1197109人,用地规模控制在7781.21公顷,人均用地65平方米;昌北城人口249624人,用地规模控制在2621.05公顷,人均用地105平方米。
  到2010年,南昌城市人口预计1743865人,用地规模控制在13641.62公顷,人均用地78.23平方米。其中昌南城人口1309319人,用地规模控制在9296.16公顷,人均用地71平方米;昌北城人口434546人,用地规模控制在4345.46公顷,人均用地100平方米。
  第三十七条 新增城市用地与布局
  1997——2000年间,城市用地规模共扩大1202.26公顷,其中昌南城规模扩大477.31公顷,昌北城扩大724.95公顷。
  2001——2010年城市用地规模共扩大3239.36公顷,其中昌南城扩大1514.95公顷,昌北城扩大1724.41公顷。
  规划期间,南昌城市规模共扩大4441.62公顷,其中昌南城扩大1992.26公顷,昌北城扩大2449.36公顷,基本上形成“一江两岸”的城市格局。
  第三十八条 城市用地整理
  规划期内南昌城市用地整理范围主要在东起八一大道,西至沿江路,北起下沙窝,南至建设路,面积15平方公里。城市用地整理目标是盘活存量土地,挖掘土地潜力,调整功能结构、发展第三产业、提高环境质量,控制开发强度。旧城居住人口由1996年的40万降到2010年的30万,居住用地人口平均密度下降到635人/公顷,建筑密度控制在50%以下。
  第三十九条 耕地占补平衡
  城市规模扩大占用耕地2000年前控制在544.28公顷以内。2001——2010年间控制在1886.77公顷,整个规划期间控制在2431.05公顷。
  城市规模扩大占用耕地主要从市辖四县范围内通过村庄整理、合理开发土地后备资源补充。整理、开发耕地的数量与质量不得低于城市规模扩大占用的耕地。
  第四十条 建制填人口与用地现状
  1996年,全市共有39个建制镇,总人口为437398人,用地面积为4837.25公顷,人均用地110.59平方米。重点建制镇有莲塘、向塘、石岗、乐化、民和、温圳、李渡、龙津、石鼻、招贤、罗家等,总人口为300691人,用地面积为3478.37公顷,人均用地115.68平方米;一般建制镇总人口为136707人,用地面积为1358.88公顷,人均用地99.40平方米。
  第四十一条 建制镇人口发展与用地规模
  到2000年,全市建制镇人口预计476457人,用地规模为5145.74公顷,人均用地108平方米。到2010年,全市建制镇人口预计645163人,用地规模为6418.38公顷,人均用地99.49平方米。
  第四十二条 建制镇新增用地与占用耕地
  全市建制镇2000年前规模扩大308.49公顷,共中新增非农建设用地212.91公顷,占用耕地103.62公顷;2001——20l0年问建制镇规模扩大1272.64公顷,其中新增非农建设用地832.95公顷,占用耕地438.64公顷,规划期间建制镇规模共扩大1581.13公顷,其中新增非农建设用地1045,86公顷,占用耕地.542.26公顷。 
  第六章 土地利用分区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