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试题03年综合课试题及答案

来源:法律硕士    发布时间:07-11    法律硕士辅导视频    评论

二、多项选择题

19.答案:ABCD

评析:考查要点是宪法与宪政的关系。宪法与宪政存在非常密切的联系。可以说,宪法是宪政的前提,宪政是宪法的生命。宪法是静态的宪政,宪政是动态的宪法。因此,宪法的内容直接决定宪政的内容,立宪的目的就是宪政的目的;没有宪法就谈不上宪政,而离开了宪政,宪法则成了一纸空文。宪法与宪政都是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都是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表现,都是以限制国家权力、保障公民权利为目的。

20.答案:AC

评析:考查要点是人民代表大会的责任。人民代表大会要向人民负责,接受人民的监督。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各级人大代表在整个任期之内和行使职权的过程中,始终要同选民和选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选民或选举单位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罢免由他们选出的代表。

21.答案:AC

评析:考查要点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A选项是宪法第45条第1款的规定,因此是正确的。劳动、受教育既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又是公民的基本义务,但依法服兵役只是公民的基本义务,因此B选项是错误的。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和自治县,因此C选项是正确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是当地的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但不包括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而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也是国家机关,因此D选项是错误的。

22.答案:ACD

评析:考查要点是中央国家机关领导人的任职限制。根据宪法规定,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各级人民法院院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全国人大常委员会的任期5年,组成人员得连选连任,但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

23.答案:ACD

评析:考查要点是中国宪法的监督。从1954年宪法到1982年宪法,我国历来都非常重视宪法监督制度的建设。作为依照宪法享有宪法监督权的主体,1954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规定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监督宪法实施中的作用。在具体的宪法监督制度建设方面,1982年宪法从人民监督、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宪法监督等角度对宪法监督制度的主要方面作了规定。

24.答案:BCD

评析:考查要点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宪法解释权和宪法监督权、立法权和法律解释权,并可以提出宪法修正案。因此BCD是正确的,A是错误的。

25.答案:ACD

评析:考查要点是我国现行宪法的三次修正。1999年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对现行宪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大量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保护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国家对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26.答案:ABCD

评析:考查要点是自然资源的国家所有权。根据我国宪法第九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因此,ABCD的选项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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