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总结春秋、战国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及成文法运动。
(一)春秋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君臣上下贵贱皆以法;事断于法;法布于众;民征于书。
(二)春秋时期的成文法运动及其历史意义:
1.郑国“铸刑书”:公元前536年,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公布成文法的运动。
2.邓析“竹刑”:公元前530年,私人作品,后来成为官方法律。
3.晋国“铸刑鼎”:公元前513年,范宣子。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公布成文法运动。
4.其他:宋国的“刑器”;楚国的“仆区之法”、“茆门之法”。
5.春秋时期的公布成文法运动的历史意义:
(1)公布成文法运动是对传统的的法律观念、传统的法律制度以及传统社会秩序的一种否定。
(2)在客观上为封建制度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条件。
(3)标志着法律观念和法律技术的发展与进步。
(4)为战国时期及战国以后封建法律的发展与完善积累了经验。
(三)战国时期的法制指导思想:
1.以法治国
2.刑无等级
3.行刑重轻
4.法布于众
(四)战国时期的主要立法运动:
1.法经
(1)主要内容: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的封建成文法典。作者李悝。篇目结构共有六篇——
1)《盗法》、《贼法》——关于惩罚危害国家安全、危害他人及侵犯财产的法律规定。
2)《网法》也称《囚法》,是关于囚禁和审判罪犯的法律规定;〈捕法〉是关于追捕盗、贼及其他犯罪者的法律规定。〈网法〉和〈囚法〉多是关于诉讼法的范围。
3)《杂法》:规定了六禁。
4)《具法》:关于定罪量刑中从轻从重原则的规定,相当于现代法典的总则部分。整篇法典贯穿了轻罪重判的法家思想。
(2)历史地位:是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整的封建成文法典,在中国封建立法史具有重要的历史地位。
A.〈法经〉是战国时期政治改革的重要成果,也是战国时期封建立法的典型代表和全面总结。
B.〈法经〉的体例和内容,为后世封建成文法典的进一步完善奠定了重要基础。从体例上看,〈法经〉六篇为秦汉所直接继承,成为秦律、汉律的主要篇目,魏、晋
以后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发展,最终形成了以〈名例〉为统率,以各篇为分则的完善的法典
体例。
在内容上看,〈法经〉中“盗”、“贼”、“囚”、“捕”、“杂”、“具”各篇的主要内容大都
为后世封建法典所继承和发展。
2.商鞅变法
(1)主要内容
1)改法为律,扩充法律内容。(夏商周称法律称为“刑”;春秋前中期称为:“刑”或“刑书”;春秋中后期对法律规范的总称为“法”)
2)运用法律手段推行富国强兵的措施。
3)用法律手段剥夺旧贵族的特权。废除世卿世禄制度,实行按军工授爵;废除分封制,实行郡县制。
4)全国贯彻法家的“以法治国”、和“明法重轻”等主张。
a.重视法律的制定和学习、宣传、推广。
b.“轻罪重刑”,用严酷的刑罚来扫清扫除一切改革的阻力障碍。
c.不赦不宥。
d.鼓励告奸。
e.实行连坐。有军事连坐、职务连坐、家庭连坐。
(2)历史意义:是一次极为深刻的社会变革,在深度和广度都超过这一时期其他诸侯国的改革。给秦国守旧势力以沉重打击,而且为秦国经济、政治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秦国的法制也在变法过程中得以迅速发展与完善。
三.总结秦朝法律制度的特别之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