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注册税务师考试《税务代理实务》考前重点预测题(3)

来源:注册税务师    发布时间:2013-06-13    注册税务师辅导视频    评论

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注册税务师承办业务时,必须由所在的税务师事务所统一受理,并与被代理人签订《税务代理协议书》,不得以个人名义承揽业务,或擅自收费。

 

2、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有关资料情节严重的,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的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A项,注册税务师代理记账但不代客户制作原始凭证,仅指导其正确填制或依法取得有效的原始凭证;C项,银行存款日记账采用订本式账簿;D项,明细分类账一般采用活页式账簿,其格式可选择三栏式、数量金额式或多栏式明细分类账。

 

4、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金融商品转让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差额为营业额;一般贷款业务以贷款利息收入包括加息和罚息为营业额;经批准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单位,融资租赁以其向承租者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出租方承担的出租货物的实际成本后,以直线法折算出本期的营业额;证券公司以在证券交易时向客户收取的佣金为计征营业税营业额,如果证券公司给客户的折扣额与向客户收取的佣金额在同一张证券交易交割凭证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佣金额征收营业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证券交易交割凭证或发票的,不论其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佣金计税营业额中将折扣额扣除。

 

5、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选项B、C、D按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6、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第29行“抵免所得税额”:填报纳税人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其设备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所得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7、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工业企业将自建的房产对外投资于非房地产企业,不需要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不过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8、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500000×1.5÷10000=75(万元);煤矿生产的天然气不征资源税。

 

9、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审核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 ①合同所载金额有多项内容的,是否按规定计算纳税。例如对各类技术合同,一般应按合同所载价款、报酬、使用费的合计金额依率计税,但为了鼓励技术研究开发,对技术开发合同,只就合同所载的报酬金额计税,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若合同约定按研究开发经费一定比例作为报酬的,则应按一定比例的报酬金额计税贴花。 ②已税合同修订后增加金额的,是否补贴印花。按税法规定,已税合同修订后减少金额的,已纳税款不予退还;但增加金额的,应按增加金额计算补贴印花税票。 ③未注明金额或暂时无法确定金额的应税凭证,在最终结算实际金额后,是否按规定补贴了印花。 ④以外币计价的应税合同,是否按规定将计税金额折合成人民币后计算贴花。 ⑤当合同中既有免税金额,又有应税金额时,纳税人是否正确计算纳税。

 

10、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申请人就纳税发生争议,没有按规定缴清税款、滞纳金,并且没有提供担保或者担保无效的,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

 

二、多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 BCDE

答案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方在代理期限内可单方终止代理行为:(1)税务代理执业人员未按代理协议的约定提供服务;(2)税务师事务所被注销资格;(3)税务师事务所破产、解体或被解散。

 

2、

正确答案: BCDE

答案解析: 纳税评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纳税申报(包括减免缓抵退税申请)的情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定性和定量的判断。

 

3、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选项A,应当是: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而不是必须同时使用;选项B,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选项C,发票填开时,字迹与金额均不得涂改。

 

4、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 外购材料用于在建工程,应作进项税额转出。由于是税务机关查补,所以是通过“应交税费—增值税检查调整”科目核算。

 

5、

正确答案: CD

答案解析: 选项A,销售货物并负责运输,按混合销售征收增值税;选项B,电信单位销售移动电话并提供电信服务,按混合销售征收营业税;选项E,属于兼营,未分别核算的,应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6、

正确答案: ABCE

答案解析: 第1行“营业收入”:填报纳税人主要经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取得的收入总额。本行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选项D应当填入第11行“营业外收入”中。

 

7、

正确答案: ACE

答案解析: 纳税单位的生产、经营用房产与出租房产均属于应税房产,只是计算方法不同,所以不属于征免税界限的划分;纳税单位自有房产与租入房产,租入房产不属于本企业房产税的应税范围,不是免税的房产,所以也不属于征免税界限的划分。

 

8、

正确答案: BDE

答案解析: 选项A是错误的,用外购或委托加工的酒精生产酒,已纳的消费税不允许抵扣;选项C是错误的,因为烟叶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9、

正确答案: ABDE

答案解析: C项,只准予其中取得专用缴款书原件的单位抵扣税款。

 

10、

正确答案: ADE

答案解析: 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三、计算题

1、

正确答案: (1)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2)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
(3)需要设置总账、明细账、日记账以及其他辅助性账簿。
(4)涉及缴纳的税种及税率为:
国税机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率为25%)、增值税(17%)。
地税机关:营业税(5%),城市维护建设税(5%),教育费附加(3%),房产税(1.2%),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由当地省政府规定)。
(5)由于该批发企业注册资金在80万元以下、职工人数为10人,符合小型商贸批发企业的规定,要进行辅导期管理,新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商贸批发企业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的期限为3个月。

答案解析:

 

2、

正确答案: (1)存款不是营业税的应税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对一般贷款业务以利息收入全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80×5%=4(万元)
(2)金融企业以资金入股形式对外投资,对收取的固定利润,应视同贷款业务征税。
应纳营业税=3×5%=0.15(万元)
(3)税法规定,对金融机构当期实际收到的结算罚款、罚息、加息等收入应并入营业额中征收营业税;对金融机构的出纳长款收入不征营业税。
应纳营业税=20×5%=1(万元)
(4)2009年至2013年,发放小额贷款取得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5)金银业务收入按规定征收增值税,不征营业税。
(6)金融机构销售金融商品,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金融商品四大类来划分,同一大类不同金融商品买卖出现正负差,在同一纳税年度可以相抵,不同大类的金融商品正负差不得互相抵减。
金融商品的营业额等于卖出价减去买入价,买入价是指不包括购进金融商品过程中支付的各种费用和税金。卖出价是指卖出原价,不得扣除卖出过程中支付的任何费用和税金。
债券买卖应纳营业税=(25+0.8-20)×5%=0.29(万元)
股票买卖营业额=〔55-(60-0.5)〕=-4.50(万元),所以不用缴纳营业税。
该企业二季度应纳营业税=4+0.15+1+0.29=5.44(万元)

答案解析:

 

3、

正确答案: (1)该公司计算的土地增值税不正确。
(2)有以下几处错误:
①企业对外销售了总建筑面积的1/2,因此扣除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和房地产开发费用,只能扣除全部的1/2,即只能扣除转让的建筑面积所对应的部分。而该公司多扣了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房地产开发成本和房地产开发费用。应相应的减少扣除项目金额。
②出租办公楼取得的租金收入对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不得作为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金额,该公司却作为扣除项目金额扣除了,应相应的减少扣除项目金额。
③印花税可以扣除,该单位却未作扣除项目金额扣除。应相应增加扣除项目金额。
④非房地产开发单位不能加扣20%的扣除,该公司却作为扣除项目金额扣除了。应相应减少扣除项目金额。
(3)应纳土地增值税税额:
①扣除项目金额=2000×1/2+3000×1/2+(2000×1/2+3000×1/2)×10%+10000×5%×(1+7%+3%)+10000×0.5‰=3305(万元)
②增值额=10000-3305=6695(万元)
③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的比率=6695/3305=202.57%
④应纳土地增值税额=6695×60%-3305×35%=2860.25(万元)。

答案解析:

 

4、

正确答案: (1)甲某的理解有误。甲某取得行权所得,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30000×(5-2.5)÷6×25%-1005]×6=12720(元)
(2)甲某的计算有误。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个人通过非营利的社会团体或国家机关向受灾地区捐赠,应该在应纳税所得额的30%以内税前扣除,超出的部分不允许税前扣除。
个人取得劳务报酬,如果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了20000元但没有超过50000元的,应对超过部分加征50%的税款,所以甲某计算中适用的税率有误。
捐赠扣除限额=50000×(1-20%)×30%=12000(元),实际捐赠16000元,应按12000元在税前扣除。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50000×(1-20%)-12000]×30%-2000=6400(元)
(3)甲某计算有误。按照规定个人按照市场价格出租的居住用房,可按10%计算个人所得税。
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7000×(1-20%)×10%×7=3920(元)

答案解析:

 

5、

正确答案: (1)清算所得=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资产的计税基础-清算费用、相关税费+债务清偿损益=(6000+1200+3550+280)(全部资产可变现价值)-10200(资产的计税基础)-100(清算费用)-120(相关税费)=610(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610×25%=152.5(万元)
剩余财产=企业全部资产的可变现价值或交易价格-(清算费用+清算过程的税金及附加+清算所得税+清偿企业债务)
=(6000+1200+3550+280)-(100+120+152.5+5200)
=5457.5(万元)
(2)清算新增留存收益=610-152.5=457.5(万元)
剩余财产共计5457.5万元,
其中1000万作为初始投资的收回。
相当于留存收益的收回可以免税:3000+457.5=3457.5(万元)
相当于转让收入的部分:5457.5-1000-3457.5=1000(万元)
远洋集团应纳企业所得税=1000×25%=250(万元)

答案解析:

 

6、

正确答案: (1)出口自产货物销售收入=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50000×100×6.8=34000000(元)
做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收账款 34 000 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出口销售 34 000 000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34000000×(17%-15%)-0=680000(元)
做会计处理如下:
借:主营业务成本 68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80 000
(3)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增值税销项税额-(当期购入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上期留抵的进项税额=20000000×17%-(1000000-680000-1000000×17%)-100000=3150000(元)
 从以上计算可以看出,应纳税额为正数,反映企业出口货物给予退税的进项税额,已全部在内销货物应纳税额中抵减完毕,不需退税。
(4)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34000000×15%=5100000(元)
应退税额=0(元)
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应退税额=5100000(元)
做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5 100 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5 100 000 
(5)月末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余额转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中。
做会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3 150 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 150 000 
下月初上交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 150 000
贷:银行存款 3 150 000 

答案解析:

 

7、

正确答案: (1)应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房产税、个人所得税。
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在3%税率的基础上减半征收营业税,在此基础上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税法规定,纳税人提供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所以出租房产业务第一年应就三年的租金一次性计算缴纳营业税和相应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按年计算缴纳房产税;按年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次性缴纳营业税:30×3%×50%×10000=4500(元) 
一次性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4500×(7%+3%)=450(元)
每年缴纳房产税:10×4%×10000=4000(元)
每月租赁应税所得:(100000/12-4500/36-450/36-4000/12)×(1-20%)=6290(元)
每年应纳个税:6290×10%×12=7548(元)
(2)应缴纳营业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
自2011年1月28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相应计算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个人出售5年内的住房,按“财产转让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
缴纳营业税:500×5%×10000=250000(元)
缴纳城建税、教育费附加:250000×(7%+3%)=25000(元)
缴纳个人所得税:[(500-300)×10000-250000-25000]×20%=345000(元)

答案解析:

 

8、

正确答案: (1)甲公司将自产汽车用于投资,会计上确认收入,应以同类售价计算缴纳增值税,以最高售价计算缴纳消费税。
应纳增值税=50×12×17%=102(万元)
应纳消费税=50×12.8×5%=32(万元)
应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102+32)×(7%+3%)=13.4(万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50×12-50×9.8-32-13.4)×25%=64.6×25%=16.15(万元)
(2)根据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用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
非房地产企业以房地产对外投资,且被投资单位为非房地产开发企业,共担风险的,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以评估价确认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厂房评估价与账面价值的差作为固定资产处置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应纳企业所得税=[500-(500-150)] ×25%=37.5(万元)
(3)丙公司取得的固定收入相当于是将资金借与他人取得的资金占用利息,应按“金融保险业”计算缴纳营业税,并相应计算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按让渡资产使用权计算缴纳所得税。

答案解析:

 

四、综合分析题

1、

正确答案: (1)当期销售货物应纳增值税的计算
原增值税应税业务对应的购进货物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42.5,试点期初应转入增值税留抵税额。
商品销售中心销售货物的销项税=900×17%=153(万元)
商品销售中心的外购货物的进项税=139.40(万元)
采购货物中,北京地区一般纳税人开具的运输费用总额100万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100×11%=11(万元);支付给北京某小规模纳税人的短途运输费用总额50万元,未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
销售货物应纳增值税=153-139.40-11=2.6(万元)
结转上期转入增值税留抵税额中本题可以抵扣的部分2.6万元。
当期销售货物应纳增值税=0,剩余的39.9万元,留在“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科目,等到以后期间允许扣除时再做结转。

货物销售业务的应纳增值税涉税会计核算
①试点开始月初,将不得从应税服务的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上期留抵税额进行结转: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42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425000 
②实现货物销售收入时:
借:银行存款 1053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 9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530000
③购进货物时:
借:库存商品 8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394000
贷:银行存款 9594000
④支付给试点地区一般纳税人运输费用时:
借:库存商品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10000
贷:银行存款 1110000 
⑤支付给试点地区小规模纳税人的短途运输费用,由于未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借:库存商品 50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0 
⑥月末,将转入“增值税留抵税额”中本期允许抵扣金额,再转入进项税的借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6000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留抵税额 26000

(2)当月提供货物运输劳务纳增值税的计算
货物运输中心的运输收入的销项税=400×11%=44(万元),运输劳务中,购进燃料和修理费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5.95+3.4=9.35(万元);支付给河北廊坊(非试点地区)某运输公司联运运费,取得运费发票,按规定允许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100/(1+11%)×11%=9.91(万元);
营改增运输劳务应纳增值税=44-9.35-9.91=24.74(万元)

货物运输劳务对应的应纳增值税的涉税会计核算
①确认货物运输劳务的收入:
借:银行存款 444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货运服务收入 4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40000 
②支付给非试点地区联运的运输费用,允许扣减营业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9009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 991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 
③购进燃料
借:原材料——燃料 2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4000 
贷:银行存款 234000
④车辆修理费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5万元,税金5.95万元。 
借:管理费用 35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59500 
贷:银行存款 409500 
⑤月末将“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余额结转至“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474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应交增值税 247400

(3)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所以企业可以按2340元抵扣增值税。
相关账务处理:
① 购入时:
  借:固定资产 2340
    贷:银行存款 2340
②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2340
    贷:递延收益 2340
③按期计提折旧(2个月)
  借:管理费用 78
    贷:累计折旧 78
  同时:
  借:递延收益 78
    贷:管理费用 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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