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级会计师·初级经济法·黄洁询专题班·专题六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2)

来源:初级会计师    发布时间:2011-12-03    初级会计师辅导视频    评论

专题六  其他相关税收法律制度中的几个核心考点

四、土地增值税

征税范围和计算步骤

(一)征税范围

1.一般规定

(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

(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

(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

【解释】并非所有房地产赠与行为均不征收土地增值税;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房地产赠与行为只包括:(1)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行为;(2)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行为。

不动产无偿赠与、继承相关税金总结

情形

具体规定

营业税

单位

个人

下列4种情形免,其他应当缴纳营业税:

(1)离婚财产分割

(2)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3)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赡养人

(4)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契税

赠与

继承

×

土地增值税

赠与

下列两种情形不征,其他征:

(1)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

(2)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

继承

×

2.特殊规定

(1)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

 

一般情况:暂免

所投资、联营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

所投资、联营企业将上述房地产再转让的:√

(2)房地产交换

一般情况:√

 

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地产+当地税务机关核实:免

(3)合作建房

建成后自用:暂免

 

建成后转让:√

(4)房地产的出租: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5)房地产的抵押

抵押期间:×

 

抵押期满,以房地产抵债的:√

契税与土地增值税征税对象的比较

 

契税

土地增值税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房屋买卖

房屋增与

2种情况不交,其他交

房屋继承

×

×

交换

√(等价交换免)

√(个人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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