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物业经营管理辅导之零售商业物业管理案例

来源:物业管理师    发布时间:2013-04-06    物业管理师辅导视频    评论

    二、案例点评
  (一)先天不足,后天难补
  该商厦是由50家各自具有独立产权的业主,90家具有独立经营权的商户组成,这就形成了产权分散,各自为战的先天不足局面,为开业后的统一管理埋下了致命的隐患。
  从实际发生的情况看,商场一开业,就产生了服务质量、商品质量、客人投诉等方面的问题。这些均属于商业管理范畴,作为物业公司协调起来非常困难,而又缺少一个强有力的商业管理环节,很多事情要由物业公司来协调代管,显得捉襟见肘。
  例如,一个手表维修商在修表时,将顾客的手表零部件偷梁换柱,遭顾客投诉到市消协,市消协派人到物业分公司调查核实。但由于商场服务部不了解情况,无法准确答复,极大地影响该商厦商场的社会形象。
  同时,为配合地区管理办公室整顿市场秩序的活动,物业分公司商场服务部进行了内部自查,发现80%的承租商没有合法经营手续,75%的商品没有品牌代理证明。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听取意见的承租商寥寥无几,物业分公司在商业上的协调功能几乎没有任何力度可言。
  为突出商厦的整体形象,物业分公司制定了《A商厦商场管理协议》、《商场商品布局规定》等相关规定,对承租商提了十分具体的要求。但承租商一味追求利润最大化,根本不把整体管理放在眼里,更不顾忌自身经营与商厦整体管理的协调和配合。
  (二)问题复杂,底数不清
  进驻现场之后,物业分公司又通过不同渠道了解到项目开发商先前对业主有着不同的承诺,例如对个别业主承诺享有广告牌位置的优先使用权;承诺业主一层为共享空间,但事后却卖给了另外一家公司;承诺某一商家在大堂可单独设门,可以不实行全店统一的开闭店时间的规定,这后来引起其他客户不满。
  当物业管理合同签署完毕,物业分公司派人进驻以后,开发商却告之某几家公司是相对独立的,不能按物业分公司制定的标准收取物业费,而这些在前期测算中开发商并未做任何声明,导致物业分公司收入骤减。
  直至5月18日,工程设备、设施和安全保卫系统仍只部分具备条件。而开发商利用商户急于开业的心理,促成商场如期强行开业,避免了再向业主发放拆迁补偿违约款。后来商户们大呼上当,拒绝交纳物业管理费,使得物业分公司很快陷入月月亏损的困境。
  (三)收入难以实现,日常管理难以维持
  物业管理费是物业管理企业的惟一收入来源,该商厦物业管理费的收入大致分为三部分:商场物业管理费、车场停车管理费、广告费。
  由于产权分散,底数不清,特别是物业分公司进驻后又发现很多问题,例如开发商前期提供的商场面积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按照前期测算,每月物业管理各项支出合计费用为77万元左右,但按进驻后开发商重新提供的面积测算,既使是按100%收缴率,每月也只能收60万元,一个月的收支差就达到17万元。同时,开发商指定的广告公司不积极配合,室外广告迟迟不能落实;停车场仍在施工,不能按约定的时间投入使用。这些都是造成物业分公司不能按时足额收取物业管理费的重要原因,以至于难以维持正常的日常开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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