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法理学》讲义法的本体(5)

来源:司法考试    发布时间:2012-05-14    司法考试视频    评论

三.正式的法律渊源的效力原则 

1.影响正式的法的渊源的效力的因素:

(1)制定主体;(2)使用范围;(3)制定时间。

2.同一位阶的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

(1)全国性法律优先原则www.woexam.com/sf/

(2)特别法优先原则

(3)后法优先或者新法优先原则

(4)实体法优先原则

(5)国际法优先原则

(6)省级人民政府的规章高于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的规章

(7)法律之间对于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的时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行政法规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国务院裁决。

3.位阶出现交叉时法的渊源之间的冲突原则:

(1)自治条例和单性条例依法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地方适用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规定;

(2)经济特区法规根据授权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变通规定的,在本经济特区适用经济特区法规的规定;

(3)地方性法规、规章之间不一致时,由有关机关依照下列规定的权限裁决:

①同一机关制定:新法由于旧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一般与旧特别由制定机关裁决。

②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之间对同一问题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提出处理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适用地方性法规,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③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性规章之间对同一问题规定不一致,由国务院裁决

④授权法规与法律之间对同一问题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www.woexam.com/sf/

【提示】04-54,06-3,07-5, 2010-52题考察法律渊源的效力原则。在这里应该重点掌握立法法第78——87条的内容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