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

来源:党政公选    发布时间:2012-12-17    党政公选辅导视频    评论

 本文导航
  • 第1页:第一章 总则
  • 第2页:第二章 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
  • 第3页:第三章 考 试
  • 第4页:第四章 组织考察
  • 第5页:第五章 决定任用
  • 第6页:第六章 纪律和监督
  • 第7页:第七章附则

第四章 组 织 考 察

  第二十五条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为3∶1.

  第二十六条 组织(人事)部门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作出评价。要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第二十七条 实行考察预告制。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考察时间、考察组联系方式等,向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或者向社会进行预告。

  第二十八条 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第二十九条 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应当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第三十条 跨地区、跨部门的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并出具鉴定材料。

  官方文件:印发《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五个法规文件的通知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