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十一五’经济体制改革规划或指导意见”专题之二:北京市

来源:党政公选    发布时间:2012-12-17    党政公选辅导视频    评论


加快发展资本市场。积极扶持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多渠道上市融资。推进北京产权交易所规范发展成全国性产权交易中心。进行非上市公司股权的标准化和证券化交易试点,推进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进入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推动私募资本市场的发展。
进一步完善技术市场体系。全面落实国家和北京市关于鼓励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的各项优惠政策。
四、推进公共服务领域改革,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逐步建立公共财政投入社会公共服务领域的稳定增长机制,完善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到2010年,显著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效率和水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多层次社会公共服务需求。
(一)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模式。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机制灵活、政策激励的原则,引入市场机制,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模式,提高服务效率,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的需求。
实行公共服务分类管理。根据现阶段发展水平,科学划分和界定基本公共服务与非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和标准,强化政府承担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保障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享有。加强规划引导和行业监管,鼓励和扶持社会主体参与提供非基本公共服务。
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模式。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主体举办基本公共服务,切实提高政府投入的使用效率。推进非基本公共服务举办主体多元化。全面开放经营性社会公共服务市场,消除制约社会资本进入的障碍,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到2010年,使公共服务提供方式由原来的政府单一提供、直接提供向政府与社会多元提供、直接提供与间接提供相结合转变,初步建立多元提供主体、多元提供机制并存的公共服务体系。
(二)教育体制改革。
加大政府对公共教育的投入,广泛吸引社会对教育的投入,形成多种所有制并存的办学体制和多元化投入体制。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调整优化教育结构。着力提高教育质量,着力推进教育公平,着力完善教育体系。到2010年,初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现代教育体制和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实现首都教育现代化。
推进办学体制改革。加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义务教育坚持政府办学为主,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高等教育坚持内涵式发展,不断优化教育结构和布局。积极鼓励社会力量办学,推动公办学校进行多种办学体制的改革实验。根据北京的实际,支持有条件的普通高校兴办独立学院。积极推进公办职业学校与企业、社会力量合作办学。规范民办教育的发展,形成公办学校和民办学校优势互补、公平竞争、共同发展的格局。
深化学校管理体制改革。深化用人制度改革,稳步推行聘用合同制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改进教师评价与考核办法。深化中小学分配制度改革,逐步规范教师薪酬发放办法。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依法保障中小学教师的待遇。
加快教育资源整合与结构调整。统筹规划、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形成与城市功能定位、产业发展和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学校布局,进一步方便学生入学。结合城市空间布局规划,采取名校办分校等形式,在新建居住区、郊区规划建设一批优质学校。整合市区现有教育资源,完善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为市民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和便利的学习环境。统筹规划、整合优化重组职业教育资源,形成支撑本市重点产业和区域发展的若干职业学校群。合理确定高等教育规模,结合“两轴—两带—多中心”的城市空间布局,对现有高校资源进行优化与调整,形成与首都空间布局相协调、产业结构相适应、区县功能相结合的首都高校新的空间布局。
(三)卫生体制改革。
继续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加大政府对公共卫生的投入。初步实现北京市医疗资源的优化配置,农村和社区医疗服务水平明显改善。到2010年,构建较完善的城乡公共卫生体系和财政投入机制,逐步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进一步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有关规定。明确政府在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制定政策、严格监管方面的主导作用,不断完善并落实各类医疗机构的经济政策和管理规定,综合运用法律法规、政策、信息发布等手段,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指导、检查和评价。继续完善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相关政策。明确政府举办的公立医院的功能定位、运行机制和资金保证机制,确保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和主导地位。充分吸引社会资源参与全市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在竞争性医疗服务领域为民营医疗机构创造平等的竞争条件,满足多层次医疗服务需求。
整合医疗卫生资源。加大政府公共卫生支出,建立政府投入依法增长机制,优化支出结构,支持公共卫生事业发展。通过优化医疗服务资源,全力打造以社区卫生服务为主体、城乡一体化的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立医院与社区卫生机构分工合理、配合密切、互为补充、双向转诊的首都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根据社区人口和居民健康需要,在中心城区以大型三级综合医院为主体,在新城打造高水平的区域医疗中心,在基层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鼓励大中型医院举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快优质卫生资源向社区转移。加强乡村卫生基础建设和医疗业务骨干培训,到2010年实现全市所有的乡镇卫生院转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强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监管,有效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健全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制度,促进健康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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