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区‘十一五’经济体制改革规划或指导意见”专题之一:湖南省

来源:党政公选    发布时间:2012-12-17    党政公选辅导视频    评论


八、深化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保体制改革
(三十五)深化就业体制改革。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相结合,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调节就业的作用。建立健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体系,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取消限制劳动者自由流动的不合理规定,继续完善鼓励企业增加就业岗位、加强就业培训的财税、信贷政策。加强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和创业能力。建立困难群众就业照顾和援助体系。推进全省劳动仲裁体系建设,加强劳动合同管理,建立和谐劳动关系。规范劳务中介,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改善就业环境。形成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就业调节机制,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
(三十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推行年薪制、职工持股、技术和知识产权入股、股票期权等分配制度,加快建立市场化的企业工资分配机制。继续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和劳动力指导价位制度,加快建立与经济增长相适应的工资增长长效机制。加强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和调节。完善国有企业收入分配规则和监管机制。建立规范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和工资管理体制。推进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以个人收入申报制和家庭财产实名制为基础的居民收入监测体系,强化个人所得税征管。
(三十七)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覆盖面。继续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健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继续完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制度。继续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探索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妥善处理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向失业保险制度并轨的遗留问题。研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障制度改革方案,推进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设立补充保险制度。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建立和完善灾民紧急救助和优抚对象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加快建立城镇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制度,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采取多种措施,包括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变现部分国有资产等,保证社会保障资金来源。逐步建立起与经济水平相适应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九、加快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三十八)深化外贸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国有外贸企业改制、重组步伐,做大做强省内外贸企业。深化口岸体制改革,加快“大通关”建设,构筑全省口岸立体开放体系(航空、铁路、公路、水运、电子口岸)。进一步减少外贸行政审批,提高审批效率。建立全省对外贸易综合绩效评估体系,加强政府的政策引导、统计监测、对外谈判和公共信息服务职能。建立外贸经营权放开后的后续监管体制,建立健全外贸运行监控体系和预警机制。稳定和完善外贸政策促进体系,建立健全符合WTO规则和我省实际的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配套政策体系。
(三十九)完善“引进来、走出去”管理体制和应对贸易摩擦机制。完善促进生产要素跨境流动和优化配置的体制和政策。加快建立外商投资审批责任追究制和行政公示制。制定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创业投资、服务外包等相关政策。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的监管。建立招商引资工作的统筹协调机制,增强招商引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防止省内引资的恶性竞争。加快对外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管理体制改革,建立统一、协商、高效的劳务出口管理服务体系。积极参与建立“以我为主”的技术标准体系,增强突破技术壁垒的能力。完善应对贸易摩擦预警机制和跨部门综合应对机制。
做好“十一五”时期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事关我省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按照本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本地本部门改革实施意见,明确改革的目标任务,突出改革重点,精心组织实施。省经济体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发改委要加强对改革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制定年度改革工作意见,会同有关地区和部门搞好专项改革方案之间的衔接,加强改革任务完成情况的监督检查和情况报告,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认真组织好、指导好、协调好各方面改革,确保“十一五”经济体制改革任务的完成。
(附件:湖南省“十一五”重大改革进度表)(略)
 

上一页345下一页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