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重庆市公务员考试申论冲刺试卷

来源:公务员    发布时间:2012-12-03    公务员辅导视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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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页:给定资料
  • 第2页:作答要求
  • 第3页:参考答案

《申论》参考答案

   (一)“给定资料1”和“给定资料2”集中反映了我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在执行的过程中存在的诸多问题。请根据这两则资料,对其进行概括和归纳。(20分)

  要求:准确、全面、有条理。200字左右。

  【参考答案】

  第一,地方政府提供的廉租保障金不足,由于监管不力,套取、挪用保障金现象严重。

  第二,廉租住房保障政策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偏差,向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和提供廉租房。

  第三,廉租住房配套设施不完善、地址偏远、交通不便,造成廉租住房配租困难、房源闲置。

  第四,廉租住房项目存在执行招投标、政府采购有关规定不严格、工作程序不规范以及入住后租金、物业费收取难和不符合条件住户退出难等问题。

  第五,保障房在整个住房供应中所占的份额还相当小。

  (二)请结合“给定资料”,简要分析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存在哪些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15分)

  要求:

  (1)所提建议具体、有针对性、切实可行;

  (2)条理清楚,表达简明,总字数不超过400字。

  【参考答案】

  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存在的问题有:一是政策定位不清晰,相关土地供应、税费优惠政策尚不明确;二是各地租赁对象范围有较大差别;三是引入社会资金的做法没有普遍推广,缺乏规范化、制度化的住房建设长期融资渠道。

  具体对策可以从宏观和微观两个方面来看:

  第一,从宏观上来看:

  制定优惠政策,加大支持力度。增加公租房土地供应以及制定对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运营给予税收优惠政策,并且严格执行。 

  第二,从微观上来看:

  首先,要取消户籍限制,扩大供应对象。政府在制定具体准入标准时,不仅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提供住房,还应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

  其次,引入社会资金,扩大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发放中长期贷款,相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实行办法,建立规范化、制度化的住房建设长期融资渠道。

  最后,完善相关制度,提高管理效率。制定完善公租房在准入、分配、退出以及物业管理方面具体的实行办法。

  (三)D市政府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七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大力宣传推进公租房建设。请结合“给定资料”,以市政府工作人员的身份,草拟一份宣传纲要。(25分)

  要求:

  (1)内容具体,符合实际;

  (2)体现政府精神,使全市各界关心、支持公租房建设;

  (3)不超过400字。

  【参考答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保障体系,解决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我市决定加大公租房建设力度。

  在过去的2010年,我市已完成1500套公租房的建设任务。今年,我市将采取以下措施继续推进公租房建设。

  一、调整保障房建设结构。建立起以廉租房、公共租赁房为主体,动迁安置房为辅助,经济适用房逐步减少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体系。

  二、政府投资,企业融资。采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的方式,鼓励企事业单位积极参与公租房建设。

  三、完善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进一步拟制公租房保障办法,对租住申请条件、住房面积、租金如何收取等作出明确规定。

  四、因地制宜,科学指导。合理确定公租房的供应规模和保障对象。规范各类开发区、园区和企事业单位公租房投资建设行为。同时控制建筑面积,制定“有出有进”的租住机制,提高保障效率。

  (四)根据“给定资料”,请你围绕“住房问题”,谈谈如何实现“人住有所居”的良好局面,自拟题目,写一篇文章。(40分)

  要求:

  (1)自选角度,立意明确;

  (2)语言流畅;

  (3)总字数1000-1200字。

  【参考例文】

  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  让居者有其屋

  衣食住行是人的基本需求,居者有其屋是每个人的生存要求和美好愿望。住房是人类生存发展最基本的生活资料,是老百姓安居乐业之本,是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解决住有所居问题。

  近年来,伴随着房价的一路飙升,越来越多的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日益凸显,刚毕业的大学生“蚁族”和外来务工人员这部分游离于我国住房保障制度之外的“夹心层”的居住条件也亟须改善。因此,政府加快推进保障房建设,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问题,让人民更幸福地生活,更有尊严地生活,不仅是民生所系,更是实现社会公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题中之义。

  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首先要以公租房建设为主。公租房具有租金水平低、租赁关系稳定、设施完善、环境安全等优势,符合“夹心层”的实际需要。一方面要加大资金投入,广开渠道融资,鼓励企事业单位参与,使公租房建设增量增速,尽快解决公租房“爆炸式”需求和“人等房”的矛盾;另一方面要扩大供应对象,政府在制定具体准入标准时,不仅向中等偏下收入家庭提供住房,还应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

  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实现居者有其屋,要求政府在制定政策的时候,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和配套先行,方便群众的理念。俗话说,只有亲身体验,才有深刻体会。政府部门在制定公租房政策时也要站在没有住房的人的角度出发,从人民群众的实际出发,不要主观设想有哪些需求,没有哪些需求。避免地方政府部门利用公租房建设来撑门面、大秀特秀政绩工程,造成房源和资金的不必要浪费。同时保障性住房项目要尽可能临近地铁轻轨、公交枢纽和城市快速路等重要交通设施,以利于市民出行。尽可能集约配套商业、教育、文化、“邻里中心”等公共设施,方便群众生活;还要切实解决群众入住后租金、物业费收取难和不符合条件住户退出难等问题,以保障居住者的舒适度和幸福感。

  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实现居者有其屋,要求我们要认清保障性住房保障谁的问题,建立起长效的监督机制,防止出现保障房腐败。长期以来,保障性住房的负面新闻不断,这和政府部门事权过多,财权过小不无关系,但是整个政府体系对于财政收支的监管不力才是真正的症结。保障房腐败不仅会挫伤社会的公平正义,而且也和保障房的本义相背离,只有坚持保障房公平分配的原则,让那些真正需要的人乐得其所,才能切实实现居者有其屋。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公租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经济健康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只有把公租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当作改善民生的实事来抓,采取有力措施,下大气力推进,才能保证人民群众“住有所居”的目标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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