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江苏省会计从业考试《财经法规》真题

来源:会计从业资格证    发布时间:2011-11-15    会计从业资格证辅导视频    评论

3.甲股份有限公司是2003年1月1日成立的一家大型国有控股企业。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李某在200万元的范围内可自行决定担保事项,并对自己的行为负责。该公司成立后发生如下事项: 
(1)2003年1月,董事长李某主持召开董事会会议,决定由一名副总经理主管财会工作,为避免行政职务的重复设置,公司不再设置总会计师岗位。 
(2)2003年3月,董事长李某决定为关联企业A公司办理借款提供全额担保,A公司向银行借款金额为1 000万元。 
(3)2003年6月,公司采取托收承付方式购进一批货物,共计金额60万元,合同商定验货付款。6月10日公司收到运输部门的提货通知,但至承付期满日甲公司银行存款仅为20万元,故公司只能先将20万元予以支付;7月1日才将剩余的40万元款项全部付清。 
(4)2003年9月,董事长李某授意该企业出纳将收到的下角料销售款180 000元不记收入账,另行记入“账外账”,用于董事长日常应酬。 (5)2003年12月,公司因产品滞销,亏损已成定局。公司董事长李某指使会计部主管在会计报表上作一些“技术处理”,确保“实现”年初定下的盈利50万元的目标。会计部主管遵照办理。 
(6)2004年1月,聘请长江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年度报表审计,公司董事长李某以延聘和提高审计报酬为条件,示意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但遭到注册会计师的拒绝。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现行会计、金融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1)该公司决定不设置总会计师岗位的作法是否符合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该公司董事长李某决定为A公司借款提供全额担保是否符合内部会计控制要求?简要说明理由。 
(3)该公司采用托收承付方式付款是否逾期?如逾期请计算赔偿金。 
(4)根据《会计法》规定,该公司董事长李某授意出纳将下角料销售款记入“账外账”属于什么违法行为?如尚不够成犯罪,除由县级以上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外,还可对单位及有关人员怎样处罚或处理? 
(5)根据《会计法》规定,公司董事长李某指使会计部主管在会计报表上作一些“技术处理”,致使公司由亏变盈的行为属于何种违法行为,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6)公司董事长李某示意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是否违反了《会计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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