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二 劳动合同法列举性考点记忆小窍门
一、带薪年休假
★ 知识点具体内容
1.带薪年休假的天数计算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不能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的情形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假期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 记忆小窍门——1个小口诀
10年10年往前计,
5天5天盼休息,
因病234个月,
因事20钱照给,
寒暑假期更痛快,
带薪年假记准确。
二、试用期的长度
★ 知识点具体内容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解释】1年以上包括1年,不满3年不包括3年,不得超过1个月是指小于等于1个月。
★ 记忆小窍门——1个表格+1根标尺+2个规律
试用期最高限 |
适用情形 |
0个月 |
(1)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 (2)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
1个月 |
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 |
2个月 |
1年≤劳动合同期限<3年 |
6个月 |
(1)3年≤劳动合同期限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0个月 1个月 2个月 6个月
0 3月 1年 3年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规律1】法定试用期的最高限没有涉及到“3个月”。
【规律2】临界点就高不就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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