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有权拒绝保安垄断(二)

来源:物业管理师    发布时间:2013-04-06    物业管理师辅导视频    评论

    物业保安到底谁管?
  2006年7月19日,针对上述困扰着物业公司的现象,省物业管理协会在福州市召开了座谈会,省人大法工委、省建设厅领导以及全省部分大型物业管理企业总经理共16人出席了座谈会。大家就物业管理企业当前使用保安人员情况以及现状、存在的问题等进行了讨论。
  物业保安服务不是治安
  ——省建设厅房管处
  物业保安服务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治安。在物业管理中,物业保安服务是基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为维护物业管理相关区域内的公共秩序而产生的,是物业管理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其提供的物业保安服务从性质上讲是一种安全防范服务,而非治安保障服务。其义务主要来源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公安机关是国家治安保卫的法定机关,具有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秩序行为的法定职责。公安部《关于保安服务公司规范管理的若干规定》已明确指出:保安的职责是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以及在非警务工作中维持公共秩序。
  物业管理企业的安防人员的主要职责是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为业主提供良好的环境,并不单纯只承担小区的安全防范工作,还需协助配合企业各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各项工作(包括帮业主做好事、夜间关灯、清晨开灯、夜间道路边垃圾的收集、帮绿化义务拔草等),更突出的是人性化的物业管理服务内容。
  保安垄断弊端多
  ——西酒物业叶金森
  工资给保安公司没有完全落到安防员身上,保安公司还要扣除管理费,加重了物业公司的负担;保安公司从培训到管理以及人力资源都无法让物业公司满足需求;物业公司出了钱,保安人员是由保安公司提供的,而人力资源管理无法按物业公司所要求的特色进行运作。(物业公司很强调“人性化”管理与管理处人员联动配合)。
  挂靠保安公司每人每月要交30元管理费,一年360元,培训费240元,服装费每套295元/年,春夏秋冬各一套,每人2套,每年费用共895元/人,费用太高了,而且保安公司的服装款式又不能适应物业各类型业主的要求。此外,保安公司派出的人员,缺乏服务意识,很难融入物业公司的管理理念。
  我们宁愿自己来管
  ——厦门建发物业管理公司代表如是说
  物业管理企业的保安一般都是自己录用、培训,未经公安部门培训,严格的讲不能称为保安,目前各物业管理企业都有自己的称呼,有的叫巡卫,有的称护卫,总之区别于保安的叫法。但老百姓还是称其为保安,因其实质和担任的任务 是基本一致的,维护所辖社区内的公共安全。
  其实从物业管理的实践来说,我们也很希望物业管理企业的保安(巡卫)得到良好的行业管理,提高物业保安的专业素质,但我们现在宁愿自己来管理物业保安,因为如果雇佣公安部门下属的保安公司保安员,管人与管事脱节。保安公司培训好人再派给你,人事的最初选择权在保安公司,而不在物业公司,保安公司管人不管事,出了事由物业公司承担,但物业公司没有人事权,又管不动保安。另外,公安部门下属的保安公司提取(截留)的费用(或者叫培训费)差不多点去人力成本的三分之一,真正到保安手上的工资是我们付给他的工资的三分之二,非常不合理。
  其实现在即使我们自己招聘的保安,还要向保安公司交一笔管理费,也是非常不合理的。物业管理企业本来利润很薄,还要额外交付一笔不菲的保安管理费用,这是大多数物业管理企业接受不起的。
  不宜纳入保安公司管理范畴
  ——省物业管理协会郭金国副秘书长
  物业安防人员不宜纳入公安机关下属的保安公司统一管理范畴。
  性质不同:保安公司属于社会综治组织,有一定的政府行政协警职能,性质单纯。而物业管理是市场化运作模式,是依据合同为业主提供的一项委托服务业务,安防工作是属于物业管理其中的一项内容。
  职业内容不同:保安公司外派安防员基本上只负责安防巡查及定岗值守的职责,而物业管理安防员的职业特点更突出的是人性化的服务内容,除了做好自身的职责外,还需要协助配合各部门做好物业管理各项工作,而不是协警辅警的工作内容。
  保安难管理难调动:物业公司直接使用保安公司的保安,这会造成:一是物业公司付给保安公司700-800元/月的人头工资,而发到保安手里的只有500-600元/月,付给保安的工资少了,保安工作积极性受影响;二是保安不是从物业公司拿钱,物业公司管不动保安;三是一旦出了安全防范问题,保安公司不尽责任,业主还是找物业公司,物业公司无法正常转移管理风险,夹在中间,只好两头受气。
  增加物业企业管理成本:首先,保安公司从培训到管理以及人力资源等多方面都远远无法满足物业公司的需求。比如物业管理常识、设备管理常识等。培训出来的安防人员很难融入物业公司的管理理念。另外,费用太高,主要是两项费用,一是培训费太高,每人240元;二是服装费用太高,每人每套要590元,增加了物业管理企业的负担。其次是物业公司按人头向保安公司交管理费这种做法不合理不合法。一方面保安公司收取了物业公司一定安防费用,却什么事也没做,作用不大,麻烦不小,同时又因为不到位的培训、年审,增加了本来就微利的物业公司的负担。另一方面物业管理保安工作是法定工作,保安服务公司也是自主经营的独立法人,不具有行政管理部门的职权,物业公司从法律角度来说,根本无须向保安服务公司交管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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