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和法规:管军军:宪法,为你而哭泣

来源:司法考试    发布时间:2012-03-17    司法考试视频    评论



  “我要回家,我要工资”这是民工岳富国生前的最后一句话,说完这句话,岳富国就因突发脑溢血而昏迷,三十六小时之后,医生宣布岳富国死亡。当年岳富国的双亲给孩子取名时,为的是响应国家的政策,所以同期的孩子都取名为“卫国,建国,爱国”什么的,富国的双亲咱就忘了,农民子弟取那么珍贵的名字干什么,取个贱名就得了,最后自己落得个英年早逝。直到现在,岳富国的遗孀姚玉芳悲愤的问道:他们咱就不给钱呢?而宪法上却明确的写着劳动者有获得报酬的权利。 

  一个盲女,一场大雪后,社区要求孙凤梅扫雪,如果她不同意,就取消她的低保资格。后来事情经媒体曝光,社区百般抵赖说:不参加扫雪也不会取消她的低保资格。试问,如果不是被逼的,一个盲人会志愿去上街扫雪吗?而宪法上却明确规定着弱者有获得救济的权利。 

  “我要那个孩子。”死刑犯马卫花如是说。马卫花因为贩毒而被捕,被捕时已有身孕,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而且宪法也规定保护妇女的权利。但是警方却在未征的马卫花同意的情况下,对她实施全身全麻,强行人工流产。理由仅仅是怀疑马卫花借怀孕来逃避死刑。 

  德肖微茨“司法斗争规则”中有一段精辟的论断“1,几乎所有的刑事被告实际上都是有罪的。2,几乎所有的刑事被告的辩护律师、检察官和法官都知道和相信第一条。3,用违反宪法的手段认定有罪的被告,比在宪法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审判认定要容易。在某些情况下,不违反宪法就根本无法认定有罪的被告。4,几乎所有的警察在问到他们为了认定有罪的被告是否会违反宪法时都不说真话。5,所有的刑事被告的辩护律师、检察官和法官都知道和相信第四条。6,很多检察官在警察被问到他们为了认定有罪的被告是否会违反宪法时都暗示默许警察去撒谎。7,所有的法官都知道第六条。8,大部分一审法官在明知警察在撒谎还相信他们的证词。9,所有的上诉法院法官都知道第八条。10,即使被告申诉他们的宪法权利受到侵犯完全属实,大部分法官也会对此置若罔闻。11,没有一个人当真需要正义。 

  所以你不要相信“宪法”能够保护你,因为在现实世界中,警察和法官并非总是按规矩办事,原因就如同没有一个人会认真的守一辈子的法一样。拿宪法来保护自己的权利并非总是理直气壮,所以就会不安全,接着会导致不利的后果。因此做人开通一点,脑子活一点,不要沉迷在宪法的权利上乐不思蜀,该放还得放,不过到“违宪审查”机制建立以后或许可以得到改观。 

  什么是违宪审查?违宪审查就是国家权力过程中的一种基本的纠错机制是宪法正常运行的必要保障。目前世界上主要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以司法机关即法院行使宪法监督权的模式,主要代表国家是美国。第二种是立法机关行使违宪审查,英国是这样干得。第三种模式是由专门的机关行使违宪审查权,如法国的宪法委员会,俄罗斯,韩国等国家的宪法法院。 

  说到违宪审查就不得不提到一个人,他就是孙志刚,三年前,当大多数国人还在百无聊赖的时候,一个名叫孙志刚的年轻人用生命为中国的一部‘劣法’打开了缺口,给法学家们带来一个契机,许志永,俞江,腾彪三位博士率先上书人大,要求对《收容遣送条例》进行违宪审查,但是国务院显然更快了一步,主动废止了《收容遣送条例》。所以没能够启动违宪审查的程序。尽管孙志刚事件结束三年了,善后工作很好,我们也不得不承认这是政府努力的后果,但是在目前社会制度下,建立一个“违宪审查”的机构还是一件刻不容缓的大事。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我想我们再奋斗十年或者二十年,中国就能够真正的建立一套“违宪审查”机制,让公民的宪法权利受到侵犯时能够得到及时的司法救济。我也坚信在三十年以后也不会再有人讨论这个空洞的话题,我更相信其实我也会算命,而且还有点准。

上一页12下一页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