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国家司法我考网纲——民法

来源:司法考试    发布时间:2012-03-17    司法考试视频    评论

  第六章 代 理

  基本要求:

  了解代理的概念和法律要件,代理权的概念、终止。

  理解代理的特征、类型。

  熟悉复代理的要件、效力,代理权的发生、授予,滥用代理权之禁止,狭义无权代理的类型、效果,表见代理的要件、效果,并能够运用本章的理论分析相关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节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代理的法律要件

  第二节 代理的类型

  直接代理与间接代理 委托代理与法定代理 一般代理与特别代理 本代理与复代理(复代理的要件 复代理的效力) 单独代理与共同代理

  第三节 代理权

  代理权的概念 代理权的发生(法定代理权的取得 委托代理权的取得) 代理权的授予 滥用代理权之禁止(滥用代理权的概念 滥用代理权的类型) 代理权的终止(代理权终止的共同原因 委托代理终止的特别原因 法定代理终止的特别原因)

  第四节 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的概念 狭义的无权代理(狭义无权代理的类型 狭义无权代理的效果) 表见代理(表见代理的概念 表见代理的法律要件 表见代理的效果)

  第七章 诉讼时效与期限

  基本要求:

  了解诉讼时效的概念和特征,期限的含义、效力、性质、类型。

  理解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的区别。

  熟悉并能够运用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和法律效果,诉讼时效的期间、起算以及中止、中断、延长,期间的计算方法,期间的始期与终期的基本规则分析相关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节 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概念(时效与诉讼时效 诉讼时效的特征 诉讼时效与除斥期间) 诉讼时效的法律要件和法律效果 诉讼时效期间(普通诉讼时效期间 特殊诉讼时效期间) 诉讼时效期间的起算 诉讼时效的中止、中断和延长

  第二节 期限来源:www.examda.com

  期限的含义 期限的效力 期限的性质及类型 期间的计算方法 期间的始期与终期

  第八章 物权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物权的概念和特征,物权变动的概念。

  理解物权法定主义原则,民法学上物权的分类的标准及意义,物权行为。

  熟悉物权变动的原则以及物权的效力、物权的变动原因、物权的公示、物权的保护方法的基本规则并能够运用。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物权的概念和效力

  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物权的效力(物权的优先效力 物上请求权)

  第二节 物权的类型

  物权法定主义 民法上物权的种类(所有权 用益物权 担保物权 占有) 民法学上物权的分类(自物权和他物权 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主物权与从物权 所有权与限制物权 有期限物权与无期限物权 民法上的物权与特别法上的物权 本权与占有)

  第三节 物权的变动

  物权的变动的概念 物权的变动的原则(公示原则 公信原则) 物权的变动的原因(物权的取得原因 物权的消灭原因) 物权行为 物权的公示(交付及其法律效果 登记及其法律效果)

  第四节 物权的保护

  物权的保护的概念 物权的保护方法(确认产权 返还原物 恢复原状 排除妨碍 损害赔偿)

  第九章 所有权

  基本要求:

  了解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相邻关系的概念。

  理解所有权的内容、种类,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主要的相邻关系。

  熟悉国家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基本规则,动产所有权的特殊取得方法并能够运用。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

  所有权的概念和特征 所有权的内容(占有 使用 收益 处分) 所有权的种类(国家所有权 集体所有权 私人所有权)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

  土地所有权(土地所有权的概念 国家土地所有权 集体土地所有权) 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的概念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相邻关系(相邻关系的概念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几种主要的相邻关系)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善意取得 先占 拾得遗失物 发现埋藏物 添附(附合 混合 加工) 时效取得

  第十章 共 有

  基本要求:

  了解共有的概念、特征,准共有、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的概念。

  理解共有物的分割,共同共有的类型。

  熟悉并能够运用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的基本规则分析解决相关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共有的概念 共有的特征 准共有的概念

  第二节 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的概念与性质 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共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 共有物的处分 共有物的管理及费用负担 共有人之间的物上请求权) 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共有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 共有人对于第三人的义务) 共有物的分割(实物分割 变价分割 作价补偿)

  第三节 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 共同共有的类型(夫妻共有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 共同继承的财产 合伙财产)

  第十一章 用益物权

  基本要求:来源:www.examda.com

  了解用益物权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和消灭,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和期限,地役权的消灭。

  熟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的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基本规则并能够运用。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用益物权的概念 用益物权的特征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特征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人的权利 承包人的义务)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和期限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第五节 地役权

  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 地役权的取得 地役权的内容(地役权人的权利 地役权人的义务) 地役权的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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