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国家司法我考网纲-民法

来源:司法考试    发布时间:2012-03-17    司法考试视频    评论


第四节 相邻关系
相邻关系(相邻关系的概念和特征 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几种主要的相邻关系)
第五节 所有权的特别取得方法
善意取得拾得遗失物发现埋藏物 主物转让时从物的所有权归属与孳息所有权的归属添附(附合 混合加工) 先占

第九章 共 有
基本要求:
了解;共有的概念、特征,准共有、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的概念。
理解;共有物的分割,共同共有的类型。来源:考的美女编辑们
熟悉并能够运用:按份共有、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的基本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共有的概念共有的特征准共有的概念
第二节 按份共有
按份共有的概念与性质 按份共有的内部关系(共有物的占有、使用、收益 共有物的处分 共有物的管理及费用负担 共有人之间的物上请求权) 按份共有的外部关系(共有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共有人对于第三人的义务) 共有物的分割(实物分割 变价分割作价补偿)
第三节 共同共有
共同共有的概念和特征 共同共有的内外部关系 共同共有的类型 (夫妻共有财产 家庭共有财产 共同继承的财产 合伙财产)
第十章 用益物权
基本要求:
了解:用益物权以及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和消灭,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和期限,地役权的消灭。
熟悉并能够运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的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基本规则o
考试内容:
第一节 用益物权的概念和特征
用益物权的概念用益物权的特征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和特征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承包人的权利 承包人的义务) 发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建设用地使用权的产生和期限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容
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和特征 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
第五节地役权
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 地役权的取得 地役权的内容(地役权人的权利 地役权人的义务) 地役权的消灭
第十一章 担保物权
基本要求:
了解: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概念和特征,留置权的消灭。
理解:抵押权的设立、实现、终止,动产质权、权利质权的设立,权利质权的标的。
熟悉并能够运用: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特殊抵押权,动产质权、权利质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留置权取得的积极、消极条件,留置权的效力,担保物权的竞合问题。
考试内容:
第一节 抵押权
抵押权的概念和特征 抵押权的设立(抵押合同的内容 抵押登记抵押权的标的 抵押权的范围) 抵押权当事人的权利(抵押人的权利 抵押权人的权利) 抵押权的实现(抵押权实现的要件 抵押权实现的方法 清偿债权 抵押权的实现与诉讼时效) 抵押权的终止特殊抵押权(共同抵押 最高额抵押 财团抵押)
第二节 质权
质权的概念和特征 动产质权(动产质权的设立 动产质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权利质权(权利质权的设立 权利质权的标的 权利质权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 留置权

留置权的概念和特征 留置权的取得(留置权取得的积极要件 留置权取得的消极要件) 留置权的效力(留置权人的权利 留置权人的义务) 留置权的消灭我考网论坛
第四节 担保物权的竞合
担保物权竞合的概念和成立条件抵押权与质权的竞合 抵押权与留置权的竞合留置权与质权的竞合
第十二章 占 有
基本要求:
了解:占有的概念和性质。
理解:占有的种类,占有的取得和消灭。
熟悉并能够运用:占有的事实推定和权利推定、占有人与返还请求权人的关系、占有人的自力救济权和占有保护请求权的基本规则。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占有概述
占有的概念和性质 占有的种类(自主占有与他主占有 直接占有与间接占有 有权占有与无权占有 善意占有与恶意占有 无过失占有与有过失占有 无瑕疵占有与有瑕疵占有)
第二节 占有的效力和保护
占有的推定(事实的推定 权利的推定) 占有人与返还请求权人的关系 占有的保护(占有人的自力救济权 占有保护请求权)
第三节 占有的取得和消灭
占有的取得(直接占有的取得 间接占有的取得) 占有的消灭
第十三章 债的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债的概念和特征、债的要素及其特点。
理解:债的发生原因,债的分类及其意义。
熟悉并能够运用:合同的概念及分类。

考试内容:
第一节 债的概念和要素
债的概念和特征 债的要素(债的主体 债的内容 债的客体)
第二节 债的发生
合同(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合同的分类) 单方允诺侵权行为 无因管理 不当得利 缔约过失 其他原因
第三节 债的分类
意定之债与法定之债 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主债与从债 财物之债与劳务之债
第十四章 债的履行
基本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债的履行的基本规则、债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的主要表现及其法律后果。
考试内容:来源:www.examda.com
第一节 债的履行规则
履行主体履行标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费用
第二节 债的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
履行不能拒绝履行迟延履行瑕疵履行加害给付
第十五章 债的保全和担保
基本要求:
了解:债的保全的概念及其意义,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债的担保的概念和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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