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经济师经济基础知识(中级)考试大纲(7)

来源:经济师    发布时间:2012-01-25    经济师视频    评论

  三十三、合同法律制度

  考试目的

  测查应试人员是否掌握合同法的基本规定,并能够运用合同法律制度的基本原理处理和解决经济工作中遇到的合同法律问题。

  考试内容

  (一)合同概述

  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二)合同的效力

  合同的生效要件,,无效合同、效力待定的合同、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的概念和类型。

  (三)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

  要约、要约邀请和承诺的概念和构成条件,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合同履行的原则,双务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合同终止的原因。

  (四)合同的担保和保全

  合同担保的概念,定金的概念和适用规则,保证的概念和分类;合同保全的概念,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

  (五)合同的转让、变更和解除。

  合同转让、变更的概念和特征。合同解除的方式:,法定解除

  和约定解除的适用条件。

  (六)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的概念和构成要件,承担违约责任的条件、方式,免责事由。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