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竞争上岗工作暂行规定

来源:党政公选    发布时间:2012-12-17    党政公选辅导视频    评论

 本文导航
  • 第1页:第一章 总则
  • 第2页:第二章 制定方案、报名与资格审查
  • 第3页:第三章 笔试与面试
  • 第4页:第四章 民主测评与组织考察
  • 第5页:第五章 任 职
  • 第6页:第六章 纪律与监督
  • 第7页:第七章 附 则

第五章 任 职

  第二十四条 党委(党组)根据竞争者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的结果和考察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决定人选拟任职位,应当尊重本人所报志愿。必要时,在听取本人意见的基础上,可由组织统一调剂。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党委(党组)可决定暂时空缺。

  第二十五条 对拟任人选要按照任前公示的有关规定进行公示。

  第二十六条 对通过竞争上岗任职的人员,需要进行任职试用的,按任职试用期的有关规定办理。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