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规划概念精讲(26)

来源:土地估价师    发布时间:2013-03-26    土地估价师辅导视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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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页:内容提要
  • 第2页:内容辅导 总则
  • 第3页:房地产开发用地
  • 第4页:房地产开发
  • 第5页:房地产交易
  • 第6页:房地产权属登记管理
  • 第7页:法律责任
  • 第8页:附则

  五、内容辅导:

  第一章总则

  一、基本概念

  1、房屋,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建筑物及构筑物。

  2、房地产开发,是指在依据本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基础设施、房屋建设的行为。

  3、本法所称房地产交易,包括房地产转让、房地产抵押和房屋租赁。 

  二、重要条款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城市房地产的管理,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期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依照国务院规定的职权划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管理全国房地产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土地管理部门的机构设置及其职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例题(判断):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期使用制度。国家在《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也不除外。()。

  答案:X、

  解析: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有期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本法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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