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管理基础与法规:土地规划概念精讲(25)

来源:土地估价师    发布时间:2013-03-26    土地估价师辅导视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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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页:土地估价师资格考试管理办法 重要条款学习
  • 第2页:附则
  • 第3页:分章内容辅导
  • 第4页: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 第5页: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第6页:耕地保护
  • 第7页:建设用地
  • 第8页:监督检查
  • 第9页:法律责任

  五、分章内容辅导:

  第一章总则

  一、基本概念

  1、土地所有制

  是指在一定社会生产方式下,由国家确认的土地所有权归属的制度。土地所有制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土地制度的核心和基础。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2、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的制度。

  3、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是指国家为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通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土地利用区,确定土地使用条件,并要求土地所有者和使用者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用途利用土地的制度。

  4、农用地

  是指直接用地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

  5、建设用地

  是指建造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

  6、未利用地

  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二、重要条款

  第一条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第三条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全面规划,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第五条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检举和控告。

  例题:《土地管理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

  A.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B.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C.促进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D.保障房地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答案:B

  解析:《土地管理法》第一条明确了“为了加强土地管理,维护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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