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监理工程师过关题综合考试(2)

来源:公路监理工程师    发布时间:2013-04-01    公路监理工程师辅导视频    评论

11、根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若现场监理人员发现工程项目存在技术规范不容许的质量缺陷,应采取哪些方式处理?

【例题11】1.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于萌芽状态时,应及时制止。

2.当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待承包人采取有效措施,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3.当质量缺陷的发现是在某项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应指令其不得进行后续工序(或工程)的施工,应当对质量缺陷发生的原因及责任作出判定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

4.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令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12、某监理公司承担了一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全过程的监理任务。施工过程中由于建设单位直接原因、施工单位直接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施工网络计划(如下图所示)中各项工作的持续时间受到影响(如下表所示,正、负数分别表示工作天数延长和缩短),从而使网络计划工期由计划工期(合同工期)84d变为实际工期95d。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由此发生了争议:施工单位要求建设单位顺延工期22d,建设单位只同意顺延工期11d。为此,双方要求监理单位从中进行公正调解。

【例题12】1.(1)监理工程师应掌握这样的原则: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 建设单位应给予顺延工期。

(2)确定工期延误的天数应考虑受影响的工作是否位于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如果由于非施工单位造成的各项工作的延误并未改变原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则监理工程师应认可的工期顺延时间,可按位于关键线路上属于非施工单位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之和求得。

2.监理工程师调解以后应给予施工单位顺延的工期为: 3(B)+2(C)+2(E)+2(G)=9(d)

13、某高速公路项目利用世界银行贷款修建,施工合同采用HDIC合同条件,业主委托某监理单位进行施工阶段监理。该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陆续发生了如下索赔事件(索赔工期与费用数据均符合实际):

1.施工期间,承包方发现施工图纸有误,需设计单位进行修改,由于图纸修改造成停工2Od,承包方提出工期延长2Od与费用补偿2万元的要求。

2.施工期间因下雨,为保证路基工程填筑质量,总监理工程师下达了暂停施工指令,共停工1Od,其中连续4d出现低于工程所在地雨季平均降雨量的雨天气候和连续6d出现50年一遇的特大暴雨。承包方提出工程延期1Od与费用补偿2万元的要求。

3.施工过程中,现场周围居民段承包方施工噪声对他们造成干扰,阻止承包方的混凝土浇筑工作,承包方提出工期延期到与费用补偿1万元的要求。

4.由于业主要求,在原设计中的一座互通式立交桥设计长度增加了5m,监理工程师向承包方下达了变更指令,承包方收到变更指令后及时向该桥的分包单位发出了变更通知。分包方及时向承包方提出了索赔报告,报告内容包括:

(1)由于增加立交桥长度,需增加费用20万元和分包合同工期延长3Od的索赔。

(2)设计变更前因承包方使用而未按分包合同规定提供施工场地,导致工程材料到场二次

倒运增加的费用1万元和分包合同工期延期10d的索赔。承包方以已向分包单位支付索赔款21万元的凭证为索赔证据,向监理工程师提出要求补偿该笔费用21万元和延长工期40d的要求。

5.由于某段路基基底是淤泥,根据设计文件要求,需进行换填,在招标文件中已提供了地质的技术资料。承包方原计划使用隧道出渣作为填料换填,但施工中发现隧道出渣级配不符合设计要求,需要进一步破碎以达到级配要求,承包方认为施工费用高出合同单价,如仍按原 价支付不合理,需另外给予延期2Od和费用补偿20万元的要求。

【问题]针对承包方提出的上述索赔要求,监理工程师应如何处理?

答:1.这是非承包方原因造成的,故监理工程师应批准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 2.由于异常恶劣气候造成的6d停工是承包方不可预见的,应签证给予工期补偿6d,而不应给予费用补偿。 对于低于雨季正常雨量造成的4d停工是承包方应该预见的,故不应该签证给予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3.这是承包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故不应给予费用补偿和工期补偿。 4.监理工程师应批准由于设计变更导致的费用补偿20万元和工期补偿3Od,因其属于业

主责任(或不属于承包方责任);不应批准材料倒运增加的费用补偿1万元和工期补偿lOd,因其属于承包方责任。5.这是承包方应合理预见的,故监理工程师不应签证给予费用补偿和工期补偿。

14、某桥梁工程项目,建设单位为了外形美观和节省投资,要求设计单位将该桥的方形立柱改为圆形立柱,桩基础的桩长缩短2m,该桥设计人员由于工作忙未进行验算便以书面形式同意了该项修改。监理单位在施工前熟悉设计文件的过程中发现此修改不妥,但建设单位认为设计已同意,应该没有问题,没有必要再进行修改,并以此进行了施工招标,且认为施工单位技标文件中已承诺按图施工,如出现质量问题应由施工单位负主要责任,监理单位负 次要责任,建设单位没有任何损失。

[问题】1.监理单位在施工前熟悉设计文件的过程中发现设计问题应如何处理?2.如果由于该设计造成施工质量问题而导致返工,建设、设计、监理与施工各方的责任如何?3.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提出工程变更,监理应如何处理?4.对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监理应如何处理?

【例题16】1.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或建议。

2.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没有责任;相对监理和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负责任,由此造成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损失应依据各方的合同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可依据设计委托合同可向设计单位进行索赔。

3.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过程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根据实际情况和其他有关资料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作出评估;并就评估结果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一致,涉及设计文件的修改时应由建设单位上报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最终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令,并根据工程变更令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4.建设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应由建设单位提交原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变更文件。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15、某高速公路施工项目,实行公开招标,以预算价做标底。其中第一合同段(起止桩号KO+则~K10+则)由G公司中标,中标价比标底价下浮15%,合同总价为1.32亿元。该合同段设计图中A区(KO+删~K1+2∞)路基需作为软基处理,路基底宽40m,淤泥厚度平均为1.5m,采取清淤回填石渣方案,综合价为40元/mjo进场后,经监理、业主、施工三方组织的联合调查,发现A区的淤泥平均厚度达到2m,B区(K8+则~K8+2∞)也存在软基,但平均深度达8m。经报告设计单位,由设计单位确定如下处理方案:A区采取清淤回填石渣方案不变,B区采取粉喷桩处理方案。 现承包人根据合同有关规定,认为原清淤换填投标单价太低,粉喷桩没有投标报价,要求重新确定单价。

【问题】1.A、B区施工前,监理工程师在合同管理方面应作如何处理?2.根据《公路工程国内招标合同范本》(通用合同条件)的有关规定,A区路基的清淤换填 是否可以重新商定单价?为什么?3.第一合同段软基处理单价应如何确定?

【例题17】1.A、B区开始施工前,督促承包人按工程变更的有关程序办理变更手续,待监理工程师下达变更令后方可开始施工。

2.A区的清淤回填单价应予以重新商定。

因为A区的清淤换填设计工程量(清单中的工程量)为12∞×40×1.5=72侧m3,金额为72则×40=288α则元,占合同总额的288仪则/132α阳则=218%>2%,同时增加的方量为12∞×40×0.5=24翩旷,增加的量超过原有工程量的24棚/72侧=33%>25%,根据合同通用条款52.2款,该项目单价应予以调整。

3.根据合同通用条件52.1款变更后的作价规定:"变更工程价格的增加或减少额,应以工程量清单中的单价或总额价为依据。如果工程量清单中未包含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则采用工程量清单中监理工程师认为适合的单价用于作价的依据。如果不适合,则由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协议一个合适的单价或总额价并报业主批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则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情况在报业主批准后,定出他认为合理的单价或总额价,并通知承包人,抄送业主" 结合本标段的实际情况,合适的单价应与投标单价总体水平一致。据此对A、B区的单价 作如下处理:处理程序:①承包人提出单价分析资料;②监理工程师审核;③报业主确定。A区:原清单范围内的工程量单价保持不变,增加的工程量单价可按预算单价下浮15%确定(与合同单价总体水平一致);B区:按预算单价下浮15%确定。

16、某高速公路工程的合同工程量清单"说明"中列明了"工程一切险"的保险费率为0.5%;第三方责任险的投保金额为10万元,保险费率为1.0%。A施工单位投标书中的工程量清单1∞章填报的保险费总额为375ω元。A施工单位中标后,按规定办理了技保。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几件事故,其经济损失情况如下:

1.路基施工时,导致离路基边缘约1Om的一幢旧式砖混结构民房墙体三处开裂,少量砖瓦下落,经地方协调部门协调,由A施工单位赔偿0.4万元。

2.在一座中桥基础施工时,因遭遇特大洪水袭击,导致在河边施工的2台钻机、1台发电机、1台汽车、3t水泥、25m3砂、25旷碎石受淹、2旷木材被冲走。事后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调查落实,情况属实,将承包人的损失及时上报了业主。经清查核实的经济损失如下表所示。事过3个多月后,A施工单位将上述2项事故损失用索赔申请形式向业主提出索赔(并将地方协调部门和监理工程师签章的证明材料一并附上)。业主收到此索赔申请报告后,认为与 合同规定程序不符,不予受理。

【问题】1.业主不予受理的理由是什么?2.监理工程师处理不当之处有哪些?3.这两件事故可通过什么正确途径解决?4.这两件事故可索赔多少金额?

5.根据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报价,A施工单位的中标价应是多少(不包括"不可预见费")?

答:.业主不予受理的理由是:承包人送达"索赔申请报告"的程序和时限不符合"合同"的规定。

2.监理处理不当之处是:事故发生后应要求承包人向承保单位及时报告,由承保单位派人到现场调查,而不是单由地方协调部门和监理工程师独立调查处理。

3.这两件事故的正确处理途径是:由承包人向承保人(受理"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

险"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具体程序应按"保险单"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及时向承保人报告,并抄 送业主和监理工程师;然后按保险公司的规定程序处理。

4.可挽回的经济损失为:(1)房屋赔偿4ω元(按"第三方责任险");(2)钻机和发电机修理费7侧元(工程一切险);(3)水泥、石、木材损失费35ω元(工程一切险)。以上费用应由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其他:碎石因冲洗后可用,可由保险公司赔偿冲洗人工费;汽车为可移动设备,抢险人员为承包人职工,这2项均不符合保险赔偿内容。 5.A施工单位的中标价为(不包括"不可预见费") (m-1譬)÷品=7312侧元

17、某高速公路建设项目,通过公开招投标。A施工单位与业主签订了路面施工承包合同,B监理单位承担监理任务,并与业主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考虑到此段路以后超重车辆较多,为保证工程质量,遂将原设计的26cm厚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变更为28cm厚的水泥混凝土路面,向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下发了变更通知,并按此要求实施。

【问题】1.业主的变更做法是否妥当,应怎样做才妥当?

2.水泥混凝土路面由原来的厚26cm变更为28cmo原合同中只有厚26cm路面每平方米的单价,而无厚28cm的单价,此时对如何确定28cm厚路面单价,业主和施工单位各有不同意见,施工单位的意见认为应根据概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来确定,而业主的意见认为应以26cm厚的路面单价为基础,根据增加的厚度成比例增加。你作为监理工程师,试分析:

(1)业主和施工单位的意见是否科学合理?为什么?(2)你认为该单价如何确定才较为合理?

答:1.业主的此变更做法不妥当。正确的做法为:业主提出变更,请设计-单位计算、复核、签认后,再向监理单位下发变更通知,由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签发工程变更令,并监督实施。

2.(1)业主和施工单位的意见都有一定缺陷。采用概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得出的单价能保证该单价的相对合理性,但不能保证总价的合理性。例如,当原报价中路面单价由于不平衡报价而偏低时,该方法将原来偏低的单价纠正而使得总结算价偏高。以业主的意见确定出来 的单价,对于增加的2cm厚路面会因原来的单价有不平衡报价而使得该单价偏低或偏高。

(2)较合理的方法是在原有合同单位的基础上,加上增加的2cm路面的概预算单价。

18、某桥梁建设工程项目,业主与A监理公司签订了委托监理合同,与B路桥公司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A监理公司任命了总监理工程师,建立了项目监理组织机构,编制了监理实施细则,并在开工前审查了承包人的施工方案。

【问题】1.承包单位为抢工程进度,在一个桥墩的扩大基础的钢筋绑扎安装完成后马上派质检工程师到监理办公室请负责该项目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到场进行钢筋检查验收。该监理工程师立即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钢筋焊接接头、钢筋间距和保护层等方面不符合设计和规范要求,随即口头指示承包单位整改。

(1)如此进行钢筋检查验收,在程序上有何不妥?正确的程序为何?(2)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单位整改的方式有何不妥之处?

2.承包单位在自购钢筋进场之前按要求向试验监理工程师提交了合格证和自检试验资

料,试验工程师按规定的频率进行了取样试验,结果合格。同意该批钢筋进场使用;但在钢筋绑扎安装验收肘,发现承包单位未做钢筋焊接试验,故专业监理工程师责令承包单位在监理人员见证下取样送检,最终确定该批钢筋不合格。监理工程师随即下发不合格指令,要求承包单位拆除不合格钢筋,并重置,同时上报了业主。承包单位以本批钢筋已经监理人员验收为由,不同意拆除,并提出若拆除返工,应延长工期剑、补偿直接损失5万元的索赔要求。业主得知此事后,认为监理工程师有责任,要求监理单位按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比例赔偿业主的损失3制元。试问:

(1)监理单位应否承担质量责任?为什么?(2)承包单位是否承担质量责任?为什么?

(3)业主对监理单位提出赔偿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4)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的索赔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例题】(1)如此进行钢筋检查验收的程序不妥。正确的验收程序为:钢筋绑扎完

成后,承包单位应先自检,自检合格后,填写《报验申请单》并附质检表,报监理机构;监理工程师收到《报验申请单》后先审查自检资料,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场检查;检查合格后,在《报验申请单》及质检表上签认,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否则,签发不合格通知单或指令,要求承包人整改。

(2)监理工程师要求承包人整改的方式不妥。理由是:监理工程师应按规范要求下发不合

格通知单或指令,书面指令承包人整改。

2.(1)监理单位不承担质量责任。因为监理单位没有违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 监理单位质量责任的规定; (2)承包单位应承担质量责任。因为承包单位购进了不合格原材料; (3)业主单位对监理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不合理。因为此质量责任并不在监理单位,且业主也未造成直接经济损失;(4)监理工程师不同意承包人的索赔要求。因为承包单位采购了不合格材料,尽管此批钢筋已经监理工程师检验,但根据《合同法》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不论工程师是否参加了验收,当其对某部分的工程质量有怀疑时,有权要求承包人重新检验,检验合格,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合同价款,赔偿承包人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承包人承担发生的全部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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