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010年综合法律知识历年真题(第三章)

来源: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2-04-07    法律顾问视频    评论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10年多项选择第50题)
1.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相对人在程序上享有的权利包括(   )。
A.参与听证权
B.陈述申辩权
C.获得救济权
D.复议申请权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开原则;公正、公平原则;参与原则;效率原则。其中参与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在做m行政行为过程中,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应当尽可能地为行政相对人提供参与行政行为的各种条件的机会,从而确保行政相对人实现行政程序权益,同时也可以使行政行为更加符合社会公共利益。参与原则的内容集中体现在行政相对人在程序上的权利,主要有参与听证权、陈述申辩权和复议申请权。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BD.
【真题试题】 (201 0年多项选择第51题)
2.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可以查阅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汪据、依据和其他相关资料的主体是(   )。
A.申请人
B.具有权利能力的公民
C.具有行为能力的公民
D.第三人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行政复议程序。《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教|育|网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D.
【真题试题】(2010年多项选择第52题)
3.国家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向(   )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
A.对没有犯罪事实或没有事实证明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B.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的
C.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D.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的考点是国家赔偿的范围。《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赔偿义务机关赔偿后,应当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一)有本法第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形的;(二)在处理案件中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C.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49题)
4.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针对行政相对人的法律行为,其特征有(   )。
A.对等性
C.强制性
B.无偿性
D.单方性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行为的特征,根据行政行为的相关理论,通说认为其具有从属法律性、裁量性、单方意志性、强制性。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D.
【真题试题】 (2009年多项选择第50题)

D.考虑相关因素原则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要点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行政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国家行政机关活动的所有环节,是全部行政法规范所反映出来的共同原则。可以将其概括为三个基本原则,即行政合法性原则、行政合理性原则和程序正当性原则。程序正当性原则是指行政机关做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行政行为,必须遵守正当法律程序,包括事先告知相对人,向相对人说明行为的根据、理由,听取相对人的陈述、申辩,事后为相对人提供相应的救济途径等。具体包括:行政公开原则、公众参与原则和回避原则。正确答案为ABC.
【真题试题】 (2008年多项选择第50题)
7.对行政机关的下列行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是(   )。
A.市城建局将甲建筑企业的资质由一级降为二级
B.县政府发布通告号召全县农民种植优质烤烟烟叶
C.区人事局要求乙投资公司接收3名军转干部并解决家属问题
D.市渔业管理局要求对丙渔场和丁村之间的滩涂使用权纠纷作出调解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复议的范围。《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六)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者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七)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八)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行政机关颁发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行政机关审批、登记有关事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办理的;(九)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受教育权利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十)申请行政机关依法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或者最低生活保障费,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发放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第8条规定:“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来说,对于行政复议范围的把握应注意三个标准:一是具体行政行为;二是违法不当;三是侵犯合法权益。只要符合这三项标准,不论是否已被列举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正确答案为Ac.
【真题试题】 (2008年多项选择第51题)
8.甲市乙区国土局依照该省国土资源厅发布的《关于征收市郊土地开发配套费的规 定》,对丙公司作出征收土地开发配套费27万元的决定,丙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并要求审查国土资源厅规定的合法性。下列关于本案的表述,正确的是(   )。
A.乙区人民政府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转送市人民政府处理
B.甲市人民政府作为复议机关无权对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进行处理
C.甲市国土局作为复议机关应当将审查省国土资源厅规定的请求转送省国土资源厅处理
D.省人民政府有权对省国土资源厅的规定进行处理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复议的范围。
《行政复议法》第12条规定:“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宪法》第108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有权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正确答案为ACD.
【真题试题】 (2007年多项选择第48题)
9.合法行政行为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包括(   )。
A.行政主体合法
B.行政内容合法
c.行政目的合法
D.行政形式合法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是指合法行政行为所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包括行政主体合法、行政权限合法、行政内容合法、行政程序合法、行政形式合法。行政目的是否合法并不是合法行政行为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正确答案为ABD.
【真题试题】 (2007年多项选择第49题)
10.甲因赌博被A市公安局8区公安分局C派出所处以罚款。甲不服,提出行政复议。本案中可以作为行政复议机关的是(   )。
A.A市公安局
B.B区公安分局
C.A市人民政府
D.B区人民政府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法》第15条规定,对本法第12条、第13条、第14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申请行政复议:(1)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2)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3)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申请行政复议;(4)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5)对被撤销的行政机关在撤销前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继续行使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也可以向具体行政行为发生地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由接受申请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第18条的规定办理。本题表述不清晰,派出所作为公安机关的派出机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做出50元以下的罚款和警告,题目中并未说明罚款数额,如罚款超出50元,则B区公安分局为被复议机关,A市公安局为复议机关。故选择BD与ABD均可。
【真题试题】 (2007年多项选择第50题)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国家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
A.甲乡政府以集中教育为名连续多日不让超生妇女回家
B 乙公司制售伪劣热水器造成消费者人身伤害
C.丙因盗窃被判刑,为达到保外就医目的而自伤
D.丁因失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执行2年后又被认定没有犯罪事实而改判无罪
【真题解析】
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国家赔偿的范围。《国家赔偿法》第3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讳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第15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第17条规定,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14条、第15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1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B项所指的主体为乙公司不能作为国家赔偿法上的侵权行为主体。正确答案为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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