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律顾问实务历年真题回顾:第4章

来源: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2-04-07    法律顾问视频    评论

 本文导航
  • 第1页:一、单项选择题
  • 第2页:二、多项选择题
  • 第3页:三、案例分析题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但选择正确的每个选项得0.5分)
1.(2002,37)根据合同法有关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融资租赁合同属于涉及三方当事人的合同
B.卖方和出租人可以变更买卖合同中与承租人有关的内容,而无须经过承租人的同意
C.如果承租人破产,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
D.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融资租赁合同。《合同法》第237条规定,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据此,融资租赁合同包括三方当事人,出卖人、出租人与承租人。A项正确。
第241条规定,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订立的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合同内容。据此,8项不正确。
第242条规定,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承租人破产的,租赁物不属于破产财产。据此,C项正确。
第247条规定,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履行占有租赁物期间的维修义务。据此,D项正确。
【答案】ACD
2.(2002,38)合同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
A.制定合同管理制度
B.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C.检查合同履行情况
D.负责建立合同档案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合同人员的主要职责。合同人员履行下列职责:(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起草与签订;(2)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4)会同合同承办人员办理有关合同法律事务,制定有关法律文书,并负责建立合同台账和档案;(5)制止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同行为,并及时向合同管理机构和单位负责人报告;(6)依法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据此,BCD项正确。
【答案】BCD
3.(2002,39)某建筑公司急需一批钢材,急电某物资公司,请求一周内发货20吨。作为物资公司的法律顾问,应对( )进行审查。
A.建筑公司的主体资格
B.建筑公司的资信情况
C.钢材的生产前景
D.电文的内容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的审查内容。企业合同的法律审查,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合法性审查、真实性审查、公平性审查和周密性审查。合同合法性审查包括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因此,A项正确。合同真实性审查应当审查对方的资信情况及履约能力,因此,B项正确。合同公平性审查就是审查合同是否显失公平,合同周密性审查就是审查合同是否完备、严密,这两种审查都需要对合同条款进行审查,电文作为合同条款的载体,应对其审查,因此,D项正确。
【答案】ABD
4.(2002,48)甲、乙两公司先后向王某出具正式的委托授权书,委托王某为其代理人,授权王某可以和任何单位签订购销合同。王某签订的下列合同中,有效的是( )。
A.王某代表甲公司与自己签订的租赁合同
B.王某同时代表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
C.王某代表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
D.王某代表乙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代理权的滥用。代理权的行使原则有: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应亲自代理,严格限制转委托;尽到善良管理人的义务。若代理人行使代理权时违反上述原则,会构成三类代理权的滥用行为,这些行为因侵害了委托人利益而无效,具体包括:自己代理,双方代理以及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选项中A项属于自己代理,B项属于双方代理,因滥用代理权而无效,因此,选项CD正确。
【答案】CD
5.(2000,38)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或者合同条款无效的情况包括( )。
A.显失公平的合同
B.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C.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D.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合同。《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选B项。《合同法》第53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因此选D项。《合同法》第54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据此,AC项是可撤销合同。故选BD项。
【答案】BD
6.(2002,51)甲购买一辆汽车,开回的路上因刹车失灵而翻车受伤。在此情形下,他可以选择要求( )。
A.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B.厂家同时承担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C.厂家承担侵权责任
D.厂家承担侵权责任,同时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五章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5条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商品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销售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追偿。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服务者要求赔偿。故在此种情形下,甲可以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也可以要求厂家承担侵权责任,即AC项正确。
【答案】 AC
7.(2002,60)甲公司对外负债200万元,丁公司欠甲公司50万元货款。2000年10月,甲公司全体股东同意分离为乙、丙两个公司,由乙承受原甲公司的全部债权债务,并办理变更登记与公告。同年11月,乙、丙签订一协议,约定原甲公司对丁公司的50万元债权由丙享有,但未通知丁公司。下列有关该案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乙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有效,丁应向丙偿还50万元货款
B.乙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丙无权向丁追索货款
C.乙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有效,但因未通知丁公司,该转让对丁公司不发生效力
D.乙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有效,但丁公司在未接到通知前只有义务向乙公司履行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债权转让。《合同法》第79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2)根据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合同法》第80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据此,丙公司承受原甲公司的全部债务,不属于第79条的但书规定,乙丙之间的债权转让协议有效。由于乙丙之间的协议未通知丁公司,该转让对丁公司不发生效力,根据原协议丁公司只有义务向乙公司履行债务。因此,CD项正确。
【答案】 CD
8.(2000,37)某音像企业与一书店签订一份盗版淫秽光盘的买卖合同,该合同因( )而无效。
A.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B.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C.标的物不合法
D.超越经营范围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无效合同。《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本题中该音像企业与书店签订的盗版淫秽光盘的买卖合同,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并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同时盗版淫秽光盘属于不合法的标的物,所以选ABC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10条规定,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据此本题中合同并不因为超越经营范围而无效。故选ABC项。
【答案】ABC
9.(2000,39)双方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约定不明确,事后双方又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 )。
A.给付货币的,在给付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B.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C.交付不动产,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D.其他标的,在接受一方所在地履行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合同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据此应该选BC项。
【答案】BC
10.(2000,40)某外国公司致函甲公司求购花草种籽100吨。甲公司总经理要求企业法律顾问对该外国公司的资格进行审查,企业法律顾问审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
A.该公司是否合法存在
B.该公司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及公司注册地
C.该公司是否具备法人资格
D.该公司的经营能力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合同主体审查。企业法律顾问审查合同,首先要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即审查其是否依法成立,审查其是否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审查其是否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审查其是否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因此ABC项都是对的。本题中甲公司的法律顾问只是对该外国公司的资格进行审查,仅仅是资格审查,所以经营能力不是资格审查的能力范围内,所以不选D项。
【答案】ABC
11.(2000,44)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 )。
A.制定具体的合同管理制度
B.审查合同
C.代表本企业参与合同纠纷的仲裁或诉讼
D.以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责。合同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具体的合同管理制度、审查合同、代表本企业参与合同纠纷的仲裁或诉讼,而以企业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必须有企业的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所以D项是错的,故选ABC项。
【答案】ABC
12.(2000,45)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订合同,( )。
A.可以采取口头形式
B.应当采取书面形式
C.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授权委托书
D.应当规定明确的授权范围、代理权限和有效期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的形式。法定代理人授权代理人签订合同,必须采取书面形式,由法定代理人签发授权委托书,规定明确的授权范围、代理权限和有效期,因此A项的可以采取口头形式是错误的,故选BCD项。
【答案】BCD
13.(2004,39)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为( )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A.不可抗力
B.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
C.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
D.第三人的原因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运输合同中货运合同承运人的免责事由。《合同法》第311条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据此,ABC项正确。此条中并未规定第三人原因为免责事由,因此D项不正确。
【答案】ABC
14.(2004,40)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 )造成的除外。
A.旅客自身健康原因
B.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
C.承运人证明是旅客重大过失
D.第三人故意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运输合同中客运合同承运人的免责事由。《合同法》第302条第1款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据此,ABC项正确。
【答案】ABC
15.(2004,41)企业法律顾问对代订合同中代理人的资格审查应当做到审查其( )。
A.是否有被代理人签发的委托书
B.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授权范围
C.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D.是否为被代理人单位的正式职工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对代订合同的代理人的资格审查。所谓代订合同,是指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所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因此,在审查合同时,一定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也就是说,首先要审查其是否有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其次,要审查其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授权范围;最后要审查其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答案】ABC
16.(2004,43)甲将一幅名画出售给乙,约定1个月后交付。丙不知情出了更高的价格,甲遂将画出卖给丙,并当时交付。在此情况下,乙( )。
A.有权要求丙将该画交付给自己,因为其与甲的买卖合同成立在先
B.有权要求甲交付该画,甲应当向丙请求返还该画,而丙也应当返还
C.无权要求丙交付该画,因为丙已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D.有权要求甲承担不履行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买卖合同所有权转移和违约责任。本题中,虽然甲、乙之间以及甲、丙之间所订立的买卖合同都分别成立,但是甲、丙之间的合同标的物业已交付,根据《合同法》第133条的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据此,该画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丙,因此,虽然甲、乙之间的合同成立在先,但乙无权要求丙交付该画,C项正确。
甲、乙之间的合同已经有效成立,但甲将画又卖给了丙,甲违约,所以乙有权要求甲承担不履行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D项正确。
【答案】CD
17.(2003,35)合同对第三人的效力表现在( ),
A.合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时涉及第三人
B.合同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涉及第三人
C.在为第三人设定权利或约定义务的合同中,可有向第三人履行或由第三人履行的效力
D.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合同当事人违约,合同债权人可以直接向第三人主张违约责任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合同对第三人的效力。通常情况下,合同因其具有相对性,效力不及于第三人,但是现代民法对合同的相对性有所突破,在有些情形下,合同的效力及于第三人。合同对第三人的效力,在一般情况下,表现为任何第三人不得侵害合同债权,在合同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时涉及第三人,在涉他合同中可有向第三人履行或由第三人履行的效力。ABC项正确。《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所以D项错误,应予排除。
【答案】ABC
18.(2003,40)A市甲厂与8市乙厂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由甲厂供应乙厂钢材10吨,乙支付货款3万元。但合同对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未约定,则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应为( )。
A.付款地点为A市
B.交货地点为A市
C.付款地点在B市
D.交货地点在B市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处理。《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合同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1)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4)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5)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6)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在本题当中,付款地点和交货地点均不明确,也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或依交易习惯确定,则付款地点应为接受货币一方甲厂所在地A市,交货地点应为履行义务一方甲厂所在地A市,选项AB正确。
【答案】AB
19.(2003,43)甲厂向乙厂寄发一邮政快件,要求乙厂在三个月内按甲厂提出的技术要求定制出粮食加工设备一台,并提供了该设备的外形图纸及技术参数。乙厂收到邮政快件后立即电告同意,马上组织技术人员研制该设备。5天后乙厂又收到甲厂的传真,要求取消订单。乙厂下列答复中正确的有( )。
A.要约只能撤销不能撤回
B.乙厂收到邮政快递5天内甲厂提出取消订单,要约才可以撤回
C.乙厂已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要约不可撤销
D.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不能撤回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要约的撤销与撤回。《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A项错误,B项正确。乙厂已经发出承诺通知并到达要约人,因此要约不可撤销。C项结论正确,但原因不正确。撤回要约的通知如未能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则要约到达时即生效,因此不能撤回,D项正确。
【答案】BD
20.(2003,57)关于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合同管理中的地位或作用,下列说法正确的
是( )。
A.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居于重要的地位
B.企业合同的审查、合同纠纷的解决主要由企业法律顾问来承担
C.企业法律事务机构是企业合同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D.企业法律顾问一般只起草、审查合同,不直接参与负责合同的管理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企业合同管理中企业法律顾问的地位。毋庸置疑,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合同管理工作中居于重要的地位,但合同的审查、合同纠纷解决是企业内部分工合作的事宜,在不同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下,法定代表人、法律顾问、合同管理员等职能部门都参与这一过程。因此A项正确,B项错误。在合同归口管理制度下,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全面、统一管理企业合同,C项正确,D项错误。
【答案】AC
21.(2008,37)甲银行与乙企业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签订以后,甲银行依约发放了部分贷款,而乙企业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甲银行可以行使的权利有( )。
A.停止发放后续贷款
B.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C.解除借款合同
D.对乙企业进行罚款
【真题解析】根据《合同法》第107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108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因此,正确答案是ABC。
【答案】ABC
22.(2008,38)甲公司向乙自行车公司发函称:“我公司欲购买贵公司生产的天马牌28式自行车100辆,单价1000元/辆,货到付款。”第二天乙自行车公司即向甲公司发出货物。对此,下列表述中错误的有( )。
A.甲公司发函的行为是要约邀请
B.乙公司发货的行为不构成承诺,因为承诺须以通知的方式发出
C.乙公司发货的行为构成承诺,货物到达甲公司同时承诺生效
D.乙公司发货的行为构成承诺,货物发出时承诺生效
【真题解析】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内容具体确定;(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因此,甲公司行为属于要约。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除外。甲公司在要约中提出“货到付款”,因此,乙公司的行为属于要约。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因此,正确答案是AC。
【答案】AC
23.(2008,39)甲公司委托乙服装厂加工500套工服,材料由乙服装厂采购。甲公司提供样品并在取货时付款。乙服装厂自己加工了400套,其余100套私自委托丙服装厂加工。甲公司按约取货时,发现丙服装厂加工的100套工服不符合样品要求,为此引起纠纷。对此,甲公司有权( )。
A.要求乙服装厂承担违约责任
B.要求丙服装厂承担违约责任
C.拒绝支付丙服装厂加工的100套工服的货款
D.要求乙服装厂重新加工100套工服
【真题解析】因合同双方是甲公司和乙服装厂,因此,甲公司可以要求乙服装厂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乙服装厂没有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所以,甲公司可以拒绝支付该100套服务的货款,同时,可以要求乙服装厂重新加工。因此,正确答案是ACD。
【答案】ACD
24.(2008,40)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 )。
A.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延迟履行但不影响实现合同目的
B.在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C.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D.当事人一方延迟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真题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3事人可以解除合同:(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因此,正确答案是BCD。
【答案】 BCD
25.(2008,41)甲公司与乙希望小学签订赠与合同,决定捐赠给该小学价值20万元的电脑,且办理了公证手续。后因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更换,甲公司不愿意履行该合同而引发争议。下列关于该赠与合同效力的表述正确的有( )。
A.该赠与合同尚未生效,因赠与合同为实践性合同
B.该赠与合同已经生效
C.乙希望小学有权请求甲公司履行合同
D.甲公司享有任意撤销权,故可不履行合同
【真题解析】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上述规定。因此,正确答案是BC。
【答案】BC
26.(2008,42)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以下表述正确的有( )。
A.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B.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
C.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D.剩余期间不满半年的,应当按月支付
【真题解析】根据《合同法》规定,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因此,正确答案是ABC。
【答案】ABC
27.(2007,37)2006年3月,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合同约定,乙公司应在当年5月底供应甲公司50台电视,甲公司在验收合格后10日内付款。同年4月,乙公司被丙公司兼并,并办理了注销登记。同年5月底,甲公司按照原合同约定来乙公司提货,方得知上述事实,于是找到丙公司,要求丙公司履行合同。丙公司以合同系乙公司所签,与己无关为由加以拒绝。甲公司遂以丙公司为被告诉至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丙公司兼并乙公司应当承担乙公司的债权债务
B.丙公司可以不承担乙公司的债权债务
C.丙公司应按照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的约定向甲公司交付货物
D.甲公司应按照乙公司与甲公司之间的约定向丙公司交付货款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当事人一方发生变更时的履行规则。当事人一方发生变更主要包括合同主体的变更和合同主体内部法定代表人等的变更两种情况,有不同的履行规则,具体情况如下:(1)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债权人分立是指作为债权人的组织依法分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的组织,原来的组织可以存在(存续分立),也可以消灭(新设分立)。债权人合并是指作为债权人的组织与其他组织结合成一个组织,原来的组织可以存在(吸收合并),也可以消灭(新设合并)。债权人发生分立、合并或变更住所事项,都会给债务人履行合同义务带来困难,因此债权人应履行及时通知债务人的义务。如果债权人没有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可暂时中止履行自己的债务或直接将合同的标的物提存,债务人依法提存后,即发生消灭债务的后果。(2)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是合同主体即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因此,如果只是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改变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都不是合同主体的实质性改变,合同主体即当事人自然无理由以上述情况的变化来拒绝合同义务的履行。正确答案是ACD。
【答案】ACD
28.(2007,38)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大米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应当在10月30日向乙公司交付100吨大米。10月初,甲公司把大米运送到乙公司。对此,乙公司应( )。
A.拒绝接受货物
B.拒绝接受货物并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C.接受货物并要求对方承担侵权责任
D.接受货物并要求对方支付增加的费用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提前履行规则。提前履行,是指债务人在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履行债务的行为。由于世界各国的合同法几乎都主张当事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合同债务,因此对任何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履行行为都会被视为违约行为,然而提前履行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不适当履行合同的行为,法律仍然给予其特殊的对待措施,我国《合同法》第71条对提前履行做出了相关规定,确立了提前履行之规则,其具体内容为:(1)债权人具有提前履行拒绝权。由于提前履行通常被视为不适当履行,所以我国《合同法》规定了债权人的提前履行拒绝权。提前履行拒绝权是指债权人针对债务人的提前履行请求的否认并有权拒绝接收其给付的行为。(2)债务人的提前履行权。虽然债权人拒绝提前履行权原则上法律许可存在,但为了维护合同的均衡机制,同时照顾到实务中并不是所有的提前履行都会影响债权人的利益,更何况债务人的提前履行有时可以为债权人带来期限利益,所以法律同时规定了债务人有条件的提前履行权,即如果提前履行不影响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应当接受债务人的提前履行。从法理的角度看,债权人的接受行为即表示认可债务人的提前履行,事后不可主张债务人未适"当履行合同债务。(3)提前履行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承担。这种额外费用是否属于债务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在法律上并未明确。从法律不加区别的规定看,应当不具有违约责任承担方式的性质。正确答案是AD。
【答案】AD
29.(2007,39)乙公司擅自对甲公司借给其使用的一台机器转让给丙公司。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若乙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将机器转让给丙公司,乙公司、丙公司之间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
B.若乙公司以甲公司的名义将机器转让给丙公司,乙公司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行为
C.丙公司可因善意取得而取得该机器的所有权
D.丙公司不能取得该机器的所有权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比较多,包括效力待定合同、无权代理和善意取得。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欠缺有效要件,能否发生法律效力尚未确定,有待有权人追认或拒绝来确定是否有效的合同。效力待定合同的特征是:第一,合同虽已成立,但欠缺有效要件——当事人具有缔约能力的要件,合同效力不确定,既非无效,也非有效。第二,合同效力的确定取决于有权人的行为。有权人予以追认,则合同发生效力;有权人不予追认或拒绝的,则合同归于无效。效力待定合同的种类包括:(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属于效力待定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方可具有法律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可以拒绝追认或不予表示。不予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在法定代理人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但撤销应以通知的方式做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纯获利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直接发生法律效力。(2)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包括: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而以他人名义订立的合同;行为人超越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行为人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
无权代理人订立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才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被代理人来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由行为人承担责任。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经催告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合同的权利,撤销应以通知的方式做出。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3)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为效力待定合同。经权利人追认或无处分权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否则该合同无效。
无权代理,是指代理人实质上没有代理权而实施的代理行为。这种代理行为具备了代理的表面特征,但“代理人,,欠缺实质的代理权。无权代理主要有三种情形:(1)没有代理权的代理。没有代理权的代理,即当事人没有取得“被代理人”的委托授权,也未获得人民法院或者有关机关以指定方式授予的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2)超越代理权的代理。具有代理权的代理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超出了他的代理权限范围。超越代理权限的部分民事法律行为,属于无权代理。(3)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即获得代理权的代理人在代理权消灭之后继续实施的代理行为。由于代理权的终止,使代理人失去了“代理”的权利和资格,其“代理,,行为如果未经被代理人的追认,对被代理人不产生约束力。无权代理经过被代理人追认的,转化为有权代理,其法律效果由被代理人承担。被代理人可以以积极的意思表示予以承
认。也可以以行为的方式予以默认。如接受第三人的履行,或支付价款等。无权代理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本人不发生法律效力,应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
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不动产或动产的让与人,在不法将不动产或动产转让给受让人以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时是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就可以依法取得该不动产或动产的所有权。善意取得应具备如下条件:第一,出让人须为无处分权人。第二,受让人受让该财产时是善意的,即受让人在受让财产时相信让与人享有处分财产的权利。第三,受让财产是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取得的;如果是通过继承、遗赠、赠与等行为取得财产的,不适用善意取得。第四,转让的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学理上通常认为:法律禁止或限制流转的物,如爆炸物、枪支弹药、麻醉品、毒品等不适用善意取得;赃物、遗失物、埋藏物、隐藏物、漂流物等不适应用于善意取得,但第三人如果是从出卖同类物品的公共市场上买得的除外。受让人善意取得所有权后,原所有权人因其所有权归于消灭,因此其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请求无处分权人赔偿损失。另外,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如抵押权等他物权)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正确答案是ABC。
【答案】ABC
30.(2007,40)甲公司将房屋两间租给乙公司使用。乙公司自用一间,将另一间租给丙居住,每月租金5000元。后来甲公司得知此事非常不满,遂起诉至人民法院。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乙公司有权使用和转租房屋
B.乙公司未经甲公司同意,不得将房屋转租他人
C.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D.若甲公司在租赁期内出售该两间房屋,则乙公司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出租合同中双方主体的权利义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租金的合同。出租财产的人称为出租人,承租财产的人称为承租人,出租的财产称为租赁物。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出租人的义务包括:第一,交付租赁物。出租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物、时间和方式将租赁物交给承租人。第二,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出租人不仅要交付符合约定用途的标的物,而且要在租赁期间保持标的物符合约定的用途。第三,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期。第四,出卖出租房屋时的通知义务。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承租人的义务包括:第一,按照约定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当事人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租赁期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届满时支付。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三人主张权利的,承租人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和金或者不支付租金。第二,按照约定的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合同没有约定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或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之间就使用方法也达不成补充协议的,承租人应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承租人按照约定的使用方法或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和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应负损害赔偿责任。第三,妥善保管租赁物。承租人应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承租人对和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应经出租人同意,否则,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承租人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的,应经出租人同意,否则,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第四,返还租赁物。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承租人逾期不返还租赁物,即构成违约.须补正给付、给付违约金和逾期租金,并须承担逾期中的风险。正确答案是BCD。
【答案】 BCD
31.(2007,41)甲公司提供一批面料给某制衣厂订制一批工作服,开工不久甲公司觉得工作服样式不够美观,遂要求制衣厂停止制作。制衣厂认为这是个无理要求,便继续使用剩下布料,按原定式样完成了订单。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制衣厂应赔偿因继续加工给甲公司造成的损失
B.甲公司应支付全部约定加工费用
C.甲公司应支付部分加工费用
D.制衣厂应当及时按照甲公司的要求停止制作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加工承揽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完成工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为定做人。承揽包括加工、定做、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承揽人的主要义务包括:(1)按约定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做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承揽人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方式、数量、质量、品种等交付标的物。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做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亲自完成约定的工作。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3-作。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做人负责;未经定做人同意的,定做人也可以解除合同。承揽人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做人负责。(3)及时检验、妥善保管、正当使用定做人提供的材料或物品。承揽人对定做人提供的材料,应当及时检验,发现不符合约定时,应当及时通知定做人更换、补齐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承揽人不得擅自更换定做人提供的材料,不得更换不需要修理的零部件。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做人提供的材料以及完成的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承揽人应承担赔偿责任。(4)由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承揽人应按合同约定选用材料,并接受定做方的检验。如因提供的原材料不合格而影响定做物质量,定做人有权拒收、退货或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等。(5)发现定做人提供的图纸或者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及时通知定做人。(6)在工作期间应接受定做人必要的监督、检查,以保证工作适合定做人的要求。(7)对承揽的工作保密。承揽人应当按照定做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做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8)保证工作成果无瑕疵,并按合同约定的期限保证修复、退换有瑕疵的工作成果,但因定做人使用、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定做人的主要义务包括:(1)验收、接受工作成果。定做人应当按照约定及时验收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发现工作成果有瑕疵的,应及时通知承揽人。定做人应当按约定的地点、方式接受承揽人的交付。定做人要求变更交付地点、方式的,应承担由此多支付的费用。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定做物时,定做物因不可抗力而毁损灭失的,定做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2)支付酬金。定做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报酬。对支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定做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做人应当相应支付。定做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3)提供材料。定做人提供材料的,定做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4)提供技术资料。定做人应当按约定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图纸、数据等。提供的资料不符合约定标准或确不合理、无法使用时,应及时解决,否则承揽人有权停止工作,并要求定做人承担损失。(5)协助承揽人工作。承揽工作需要定做人协助的。定做人有协助的义务。定做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做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做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6)承担擅自解除合同的赔偿。定做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正确答案是ACD。
【答案】ACD
32.(2006,43)根据我国《合同法》有关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旅客伤亡事件不承担责任的是( )。
A.车辆行李架上的行李因所有人放置不牢掉下来砸伤旅客
B.在车辆正常行驶的过程中,一旅客突发心脏病死亡
C.一免票乘车的儿童在行车的过程中因急刹车受伤
D.一失恋旅客在行车过程中吞服安眠药过量致死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旅客运输合同中,承运人的责任判定。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应当尽力救助患有急病、分娩、遇险的旅客。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上述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带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根据本题所提供的四种情形,正确答案是BCD。
【答案】BCD
33.(2005,40)2004年8月,甲厂与乙商场签订了一份购销合同,合同约定,甲厂应在当年12月底供应乙商场100台空调,乙商场在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货款若干。同年10月,甲厂被丙公司兼并,并办理了注销登记。同年12月底,乙商场按照原合同约定来甲厂提货,方得知上述事实于是找到丙公司,要求丙公司履行合同。丙公司以合同系甲厂所签、与己无关为由加以拒绝。乙商场遂以丙公司为被告诉至人民法院。本案正确的判断是( )。
A.丙公司的理由成立
B.丙公司兼并甲厂,导致甲厂的债权、债务由丙公司概括承受
C.丙公司应按照甲厂与乙商场之间的约定向乙商场支付货物
D.乙商场应依合同约定向丙公司支付货款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企业兼并的效果。企业兼并以后,新成立的企业应当承担被兼并企业的债权债务。因此,丙公司兼并甲厂,导致甲厂的债权、债务由丙公司概括承受,丙公司应按照甲厂与乙商场之间的约定向乙商场支付货物,乙商场应依合同约定向丙公司支付货款。正确答案是BCD。
【答案】BCD
34.(2005,42)下列情形中不属于承诺的是( )。
A.甲向乙发出要约,丙得知后表示接受甲的条件
B.甲向乙发出要约,乙考虑后向丙表示接受甲的条件
C.甲向乙发出要约,要求7 日内给予答复,过期视为承诺,乙未按期答复
D.甲根据乙出版社在报纸上所作的含有价格、出版时间、付款方式及“款到即寄书”等内容的广告,向乙出版社汇款购买某种图书若干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承诺。承诺是指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受要约人做出承诺后,称承诺人。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经承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成立。承诺的有效要件包括:第一,承诺须由受要约人向要约人做出。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做出承诺必须向要约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发出。第二,承诺必须在合理期限内做出并到达要约人。要约中确定承诺期限的,承诺应当在确定的期限内到达要约人。要约没有确定承诺期限的,若要约以对话方式做出,承诺应当立即做出(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若要约以非对话方式做出,承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到达。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做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真等怯速通讯方式做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开始计算。第三,承诺的内容须与要约的内容一致。承诺对要约内容做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做出任何变更外.该承诺仍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承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有关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或者解决争议的方法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第四,承诺的方式应当符合要求。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做出,通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做出承诺的,可以用行为表示承诺。承诺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如果承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那么要约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数据电文进入要约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承诺到达要约人的时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数据电文需要确认收讫的,应当确认收讫。承诺人收到要约人的收讫确认时,承诺视为已经到达要约人。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做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根据本题所列举的情况,前面三种均不构成合法的承诺。正确答案是ABC。
【答案】ABC
35.(2005,41)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一份电视购销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由乙公司卖给甲公司电视机30台,货款总额15万元。2004年5月30日前货款两清,本合同经公证后生效。后来双方并未对此合同进行公证。到6月30日,乙公司尚未交货,甲公司诉至人民法院。下列关于本案的处理意见正确的是( )。
A.乙公司违反了合同的约定,应负赔偿责任
B.本案中双方当事人都无须承担民事责任
C.因未公证,该合同并未生效
D.乙公司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真题解析】本题所考查的考点是合同的生效。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开始发生法律上的效力。合同生效需具备法定生效要件。合同生效以合同成立为前提,但合同成立不等于合同生效。合同成立指当事人协议达成、合同关系的建立。多数情况下,合同成立时具备了生效要件,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有的合同因当事人的约定、合同的性质等,其生效时间和成立时间不一致。合同的生效要件,是指使已经成立的合同发生完全的法律效力应当具备的法律条件。合同生效要件是判断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标准。合同的一般生效要件如下: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合同必须具备法律所要求的形式。有些合同除具备一般生效要件外,还需具备特别生效要件才能发生法律效力。我国《合同法》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才生效的,应依照其规定。本案当事人约定合同经公证后生效。既然该合同没有经过公证,应当认为该合同尚未生效,双方当事人都无须承担民事责任。正确答案是BC。
【答案】BC

小编推荐:

08-2011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真题试题

2011年企业法律顾问《企业管理知识》试题及答案6套

2011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重要资料整合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