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2010年经济与民商知识历年真题(第四章)

来源:法律顾问    发布时间:2012-04-07    法律顾问视频    评论

 本文导航
  • 第1页:一、单项选择题
  • 第2页:二、多项选择题
  • 第3页:三、案例分析题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0.5分)
【真题试题】(2010年多项选择第51题)
1.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到期债权未获清偿,经甲公司多次催讨,乙公司均以经营困难导致无力偿还为由予以拒绝。甲公司经多方了解,得知乙公司曾将其优质资产租赁给乙的控股公司丙公司,且有一笔到期的租金怠于主张权利。关于甲公司主张代位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
A.甲公司可以仲裁的方式行使代位权
B.甲公司行使代位权只能以乙公司的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C.甲公司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应由乙公司承担
D.甲公司胜诉后,丙公司应直接向甲公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5题)
3.张某通过分期付款向甲公司购买了一辆汽车,价款为25万元,首付20%后分10年付款。第一年,张某按约付款,以后连续三年,张某均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价款,为此引发纷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甲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B.甲公司有权撤销合同
C.甲公司只能主张违约责任
D.甲公司有权要求张某支付全部价款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制度。《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在本题中,张某欠甲公司20万元价款,每年应支付2万元。后因张某连续三年拒绝支付价款,其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已超过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故甲公司有权要求张某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而要求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并不属于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因此,选项A、D正确,C错误。又因本题中的买卖合同并不存在欺诈等可撤销事由,故选项B也是错误的。
【真题试题】(2009年多项选择第56题)
4.甲研究院与张某签订设备购销技术服务合同,合同约定由甲研究院供应张某一套JD一4型电焊条设备,并提供技术服务,让张某掌握该技术并投入生产,张某支付技术转让及服务款。合同签订后,张某即支付了约定款项,将设备运回,并根据甲研究院提供的设备生产能力租赁了厂房,购买原料和纸箱等材料,准备进行商业生产。但因设备存在质量问题,经多次修理仍不能投入生产,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
A.张某有权请求甲研究院承担违约责任
B.张某无权解除该合同
C.张某无权请求返还技术转让及服务款
D.张某有权请求甲研究院赔偿其支付的房租及材料费
【真题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买卖合同中出卖人的违约责任问题。《合同法》第155条规定:“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要求承担违约责任。”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据此可知,选项A正确。《合同法》第9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本题中,因设备质量不合格,导致张某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故张某有权解除合同。可见,选项B错误。《合同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据此可知,选项C错误,D正确。
【真题试题】(2008年多项选择第53题)
5.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旅馆签单接待客户,住宿费由甲公司按月结清。后乙因故辞职。丙旅馆当月底前去结账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签单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住宿费,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丙旅馆有权请求甲公司付款
B.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
C.丙旅馆有权请求甲公司和乙承担连带责任
D.丙旅馆只能请求乙付款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表见代理制度。《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在本题中,法|律教育|网丙旅馆因一直与乙进行业务往来,故有理由相信乙具有代理权,理应构成表见代理。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与有权代理相同,应当由被代理人甲公司予以承担。由此可知,选项A、B是正确答案。
【真题试题】(2008年多项选择第54题)
6.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纪念品,约定在甲公司所在地交货,交货时付款。乙公司将该批纪念品运至甲公司所在地,不料甲公司无正当理由拒收。乙公司只好将该批纪念品交当地公证机关提存,并嘱咐在甲公司付款前不得将纪念品交付给甲公司。在此期间,因当地发生自然灾害,致使部分纪念品毁损。数月后,因纪念品涨价,甲公司得知情况,派人来取货,因其拒绝付款或者提供担保,被公证机关拒绝。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
A.纪念品所受损失由甲公司承担
B.纪念品的保管费用由甲公司承担
C.公证机关无权拒绝甲公司领取纪念品
D.乙公司的交货义务已经履行
【真题解析】
本题考查提存制度。《合同法》第101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第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据此可知,在本案中,灋律|敎育网乙公司有权将货物予以提存。提存之后,以公司的交货义务即因履行完毕而消灭。因此选项D正确。《合同法》第103条规定:“标的物提存后,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债权人承担。提存期间,标的物的孳息归债权人所有。提存费用由债权人负担。”据此可知,选项A、B正确。另外,《合同法》第104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但债权人对债务人负有到期债务的,在债权人未履行债务或者提供担保之前,提存部门根据债务人的要求应当拒绝其领取提存物。”据此可知,诜项C错误。

  历年真题:

  07-2010年经济与民商知识真题汇总

  08-2010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真题试题

  试题推荐:

  2010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民商与经济法》律模拟冲刺试题(6套)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