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等固定资产虚火过旺应彻查土地经济

来源:房地产估价师    发布时间:2013-04-24    房地产估价师辅导视频    评论

   “截至2007年初,中国各地共自办土地违法违规案件22395件,涉及土地32872.84公顷;给予党纪处分927人,给予刑事处罚160多人。”昨日,监察部、国土资源部通报了土地违法违规典型案件。面对过热的经济现状,面对房地产等固定资产虚火过旺,国家已开始对这些问题的病根——“土地经济”进行全面清理检查。

  上百名县处级干部因土地问题受处分

  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说,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于去年10月联合下发了《关于开展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的通知》,截至2007年初,各地共自办土地违法违规案件22395件,涉及土地32872.84公顷,100多名县处级干部受到政纪处分。

  这些违法违规案主要涉及的问题包括:村委会非法出租集体土地,非法批准企业占用耕地;各地开发区管委会未经批准,非法征收耕地,用于房地产开发;市级政府低价协议出让建设用地用于房地产开发等。

  针对当前严峻的土地违法形势,国土资源部从9月中旬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主要清理、查处“以租代征”,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扩大工业用地规模,未批先用三类土地违法违规行为。

  截至日前,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已经基本摸清了违法用地的底数。已在全国初步圈定了土地违法违规重点地区58个,其中12个作为国土资源部直接督促整改重点,46个作为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督促整改的重点;初步圈定典型违法案件251件,其中国土资源部圈定37件,各省(区、市)圈定214件,将由国土资源部和各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直接查办和跟踪督办。

  针对土地执法百日行动中清理出来的土地违规违法案件,国土资源部已经下发最后通牒。国土部上周已经向社会发布了《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查处纠正工作的若干处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国土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意见》要求,对清查中发现的“以租代征”、“违规新设与扩区”等违规违法用地行为,首先要责令停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该拆除的拆除,该没收的没收。特别是对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建设项目,以及虽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属于禁止用地目录和限制用地目录中不符合供地条件的建设项目用地,一律不得补办用地审批手续。

  违规用地陷入监察和惩罚两难境地

  昨日被曝光的10起违法用地案件中,半数都有地方政府部门参与其中,另有两起和村委会有关。例如陕西某纺织公司以租代征违法占地案,涉及土地39.81亩。县国土资源局向督察组报告该案情况时弄虚作假,将违法用地面积填报为7.69亩。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中心研究员李景国指出,正是因为一些地方政府部门参与到违规用地中,帮助遮掩,导致查处违规用地难度非常大。即使被查处,因为地方保护主义,惩罚措施也很难落实到位。从中央下达下来的处罚命令,有可能最后就不了了之了。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局长张新宝曾表示,对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普遍偏轻、不到位,产生了极大的负面效应。据统计,2004年11月至2006年8月,中部某省各级国土部门向纪检监察部门提出党政纪处分建议96人,实际落实不到一半;向司法机关移送追究刑事责任32人,实际仅追究7人。沿海某市国土部门2005、2006两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937件,仅执行了1件。违法处理不到位,违法者反而得到重用或升迁,刺激了一些政府和部门违法用地。

  1986年,我国采用土地行政管理制度。由于土地的属地性,管理问题错综复杂,“条、块”管理矛盾突出,实际的土地资源利用、使用计划一般都出自地方政府之手,形成了一种地方集权垄断。

  为了破除土地资源的地方壁垒,2004年,国家对省以下土地实行垂直管理,主要是将省以下的土地审批权限、国土部门的人事权限统一集中到省级国土部门,以期对各级地方政府乱批土地、开发区热、土地闲置、批占耕地现象进行有力遏制。

  业内人士指出,由于土地管理绝对权限仍保留在地方政府手里,省级土地垂直管理的效用也是打了折扣的,以前那种土地滥权现象并没有被扼制。2006年出台的土地督察制,向地方派驻9个土地督察局,加强了中央对土地垂直管理的力度。但目前仍留有许多悬而未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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