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在职法律硕士选择题专项练习及答案三

来源:法律硕士    发布时间:07-11    法律硕士辅导视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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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张某以请客为名用酒将高某灌醉,然后扶高某到一偏僻无人处,将高某的钱包(内有人民币5000元)拿走。张某的行为构成( )。 
  A.诈骗罪 
  B.盗窃罪 
  C.抢劫罪 
  D.侵占罪 
  解析:张某的行为属于以其他方法使被害人处于不能或不知反抗的情况,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抢劫罪。本题应选C项。 
  【答案】C 
  7.在犯罪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使其停止犯罪的情况是( )。 
  A.犯罪预备 
  B.犯罪中止 
  C.犯罪未遂 
  D.犯罪既遂 
  解析:犯罪预备形态,是指行为人已经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犯罪停止形态。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所以,应选AC。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因而未完成犯罪的一种犯罪停止状态。犯罪的既遂是犯罪的完成形态。 
  8.以下情况不能成立共同犯罪()。 
  A.一方为故意而另一方为过失 
  B.缺乏共同意思联络的同时犯 
  C.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不同 
  D.事前通谋的事后窝藏、包庇行为 
  解析: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排除一方为故意而另一方为过失的情况,所以A项不成立共同犯罪。同时犯是指二人以上同时以各自行为侵害同一对象,但彼此之间无意思联络的情况。同时犯不是共同犯罪。所以选B项。同时实施犯罪而故意内容不同,也不构成共同犯罪。所以选C项。事前通谋的窝藏、包庇行为,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可以成立共同犯罪。注意题干的要求是选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情况。 
  【答案】ABC 
  9.下列犯罪中,哪几种犯罪可以由单位构成()。 
  A.偷税罪 
  B.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C.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 
  D.行贿罪 
  解析:根据我国《刑法》分则的规定,偷税罪、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罪的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行贿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 
  【答案】AC 
  10.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缓刑,前罪和后罪实行数罪并罚()。 
  A.再犯故意犯罪 
  B.再犯过失犯罪 
  C.发现遗漏了其他故意犯罪 
  D.发现遗漏了其他过失犯罪 
  解析: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对再犯新罪和发现的漏罪没有犯罪主观方面的特殊要求。所以本题四项都选。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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