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法律硕士民法常考知识点配套试题及答案

来源:法律硕士    发布时间:07-11    法律硕士辅导视频    评论

 本文导航
  • 第1页:物权的概念与特征配套试题及答案
  • 第2页:相邻关系配套试题及答案
  • 第3页: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配套试题及答案
  • 第4页:用益物权的概念与特征配套试题及答案
  • 第5页:担保物权的概念与特征配套试题及答案
  • 第6页:动产质权配套试题及答案
  1、物权的概念与特征。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物,原则上是有体物,但在法律有规定的情况下,权利也可以作为物权的客体,如《担保法》第34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抵押和第75条规定的权利质押,均以权利为物权的客体。物权的特征包括:物权是对世权,物权是绝对权,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排他性的权利。 
  例1:下列对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物权是绝对权
  B.物权是对世权 
  C.物权是对人权
  D.物权是支配权
  答案:C 
  例2:下列能够成为物权客体的为()。
  A.电子;
  B.电力;
  C.阳光;
  D.人身
  答案:B 
  2、物权的效力。物权的效力是指物权成立后发生的法律效果。可分为共同效力与特有效力。物权的效力包括排他效力、优先效力、追及效力和物权请求权。 
  例3:公司破产,其拖欠的债务有:工人的工资,设有抵押的银行债权,未设定抵押的普通债权,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对于破产财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工资 
  B.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银行债权
  C.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未设定抵押的普通债权 
  D.甲公司的财产应当不分先后时偿还工资和银行债权
  答案:A 
  3、物权的优先效力。具体而言,包括物权对于债权的优先效力,即同一物上既存在物权,又存在债权,一般物权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但应注意,物权优先效力的例外规定:
  (1)买卖不破租赁;
  (2)依据《破产法》规定,工人工资债权优于设定在先的抵押权;
  (3)依据《海商法》规定,船长、船员等工作人员的工资,其他劳动报酬,船员遣返费用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给付请求权等优先于设定在先的抵押权。 
  例4:甲有祖传珍贵玉器一件,乙丙均欲购买之。甲先与乙达成协议,以5万元价格出售之,双方约定,次日交货付款。丙知晓后,当晚即携款至甲处,欲以6万元价格购买之。甲欣然应允,并即交货付款。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与丙之买卖合同无效
  B.甲与乙之买卖合同无效
  C.乙得请求丙交付该玉器
  D.乙得请求甲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D 
  4、物权的追及效力。即物权的追及权,不论所有权还是担保物权的标的物,辗转到何人之手都不影响这些权利的存在,但物权的追及效力并不是绝对的,物权的追及效力受到善意取得制度的限制。 
  例5:甲以自有的一批布匹作抵押向乙借款,未办理登记。在抵押期间,甲未通知乙,便将该批布匹卖给了丙,并已交货付款完毕。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哪些?( )
  A.甲与乙之间的抵押合同有效 
  B.丙无权取得对该批布匹的所有权
  C.乙的抵押权可以对抗受让人丙的所有权 
  D.乙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受让人丙的所有权
  答案:AD 
  5、物权请求权。
  应明确物权请求权的性质。掌握物权请求权与债权请求权的区别:(1)物权请求权以恢复物权的完美状态为目的,它是基于物权的绝对性和排他性而产生的一种防卫性请求权;债权请求权是一种索求性请求权。(2)物权请求权来自于物权的支配内容,是一种从属性的内容,物权请求权不能转让;而债权请求权可以转让。(3)物权请求权的效力优于债权请求权的效力。(4)物权请求权不考虑相对人是否有过错,只需证明相对人已实施了侵害物权的行为便可;而债权请求权中,债权人一般应对债务人负过错的举证责任。
  应掌握物权请求权的种类:(1)确认物权的请求权;(2)返还请求权;(3)排除妨碍请求权;(4)恢复原状请求权;(5)消除危险请求权。物权请求权的行使一般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但受除斥期间的限制。 
  例6:下列请求权中属于物权请求权的是( )。
  A.损害赔偿请求权
  B.消除危险请求权
  C.返还原物请求权
  D.确认父子关系请求权
  答案:BC 
  6、物权的种类。应明确自物权与他物权、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主物权与从物权、本权与占有的划分标准和区分意义。 
  例7:下列物权中只能是动产物权的是()。 
  A.所有权
  B.抵押权
  C.留置权
  D.用益物权 
  答案:C 
  7、物权的变动。特别应予掌握的是哪些物权的变动应予登记。应掌握登记生效的物权和登记对抗的物权。应理解交付的意义以及简易交付、占有改定、拟制交付、指示交付、象征交付的含义及适用。 
  例8:甲将自己所有的一套书卖给乙,但甲还想留阅一段时间,遂又与乙达成协议,借阅该书一个月,乙表示应允。乙取得该套书所有权的交付方法为( )。
  A.简易交付 
  B.占有改定
  C.指示交付 
  D.拟制交付
  答案:B 
  8、物权法定原则。应明确物权的内容、物权的种类、物权的效力、物权的公示方式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由当事人自由创设。当事人自由创设的,不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但符合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发生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例9:物权法定的含义包括( )。 
  A.物权种类法定 
  B.物权内容法定
  C.物权效力法定 
  D.物权公示方式法定
  答案:ABCD 
  9、一物一权原则。应掌握一个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所有权。一个物上不能同时设定两个用益物权,但不相矛盾的两个物权是可以同时存在一物之上的。 
  例10: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
  A.所有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存在于一物之上 
  B.用益物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存在于一物之上
  C.一间房屋上可以同时存在两个所有权 
  D.一间房屋上可以同时存在两个抵押权
  答案:ABD 

  热点:

  2012年法律硕士报考指南全解

  2012年法律硕士招生简章

  2012年法律硕士(双证)考试大纲及解析

上一页123456下一页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