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初级会计师·初级经济法·黄洁询专题班· 专题三 经济补偿金的适用和计算(2)

来源:初级会计师    发布时间:2011-12-03    初级会计师辅导视频    评论

五、不定项选择题例举

【案例1】劳动合同订立纠纷+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2009年4月1日,张某正式到甲公司工作,双方就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事项达成了口头协议,但未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办理入职手续时,甲公司又要求张某缴纳2000元押金,张某迫于无奈缴纳了押金。

2010年5月1日,张某要求甲公司与其补订书面劳动合同,不仅没有得到公司的同意,反而在5月2日收到了甲公司的离职通知,要求张某即日离职,除实际劳动报酬外,甲公司拒绝支付其他任何款项。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1.根据规定,下列有关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由于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张某和甲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B.即使书面劳动合同未订立,张某和甲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2009年4月1日起建立

C.甲公司应当于2009年5月1日前书面通知张某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D.只要甲公司正常支付工资,张某不提出异议,双方可以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答案】BC

【解析】(1)选项AB: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2)选项C:对于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3)选项D: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2.根据规定,下列有关甲公司向张某收取押金行为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用人单位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向劳动者收取一定数额的押金

B.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C.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标准对用人单位处以罚款

D.用人单位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BCD

3.根据规定,下列张某离职时提出的主张中,可以得到法院支持的有(    )。

A.张某主张其和甲公司之间应当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甲公司无权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B.张某主张2009年5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间甲公司应当向其支付双倍工资

C.张某主张2009年5月1日至2010年4月30日间甲公司应当向其支付双倍工资

D.张某主张甲公司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答案】ABD

【解析】(1)选项ABC: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1个月的次日至满1年的前一日(2009年5月1日至2010年3月31日)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补偿,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2)选项D: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案例2】劳动合同履行纠纷+经济补偿金的支付

2010年12月1日,某市劳动仲裁委员会收到5名劳动者向甲公司提起的仲裁申请,具体情况如下:

要求:

根据下述资料,回答下列第1~5小题。

(1)王某,2010年4月1日正式到甲公司上班,双方约定月工资为3000元,王某多次要求甲公司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甲公司均予以拒绝;王某遂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与甲公司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依法支付2倍工资。

问题:

1.根据规定,有关王某和甲公司的纠纷,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王某和甲公司自2010年4月1日起建立劳动关系

B.甲公司应当在2010年5月1日前与王某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C.甲公司应当向王某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点为2010年4月1日

D.甲公司应当向王某支付2倍工资的起算时间点为2010年5月1日

【答案】C

【解析】(1)选项A: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2)选项B: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3)选项CD: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2)刘某,2007年8月1日正式到甲公司上班,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该合同到期后,双方又续订了2次1年期劳动合同,现最后一次续订劳动合同已到期,刘某要求甲公司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甲公司予以拒绝。

问题:

2.根据规定,有关刘某与甲公司的劳动争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刘某无权要求甲公司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B.刘某有权要求甲公司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C.刘某有权要求甲公司自2010年8月1日起向其支付2倍工资

D.刘某可以主动要求与甲公司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答案】BCD

【解析】(1)选项AB: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法定情形,续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权要求与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应当自《劳动合同法》2008年1月1日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本案2008年1月1日之后已连续2次续订(2008年8月1日、2009年8月1日);(2)选项C: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3)选项D:符合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如果劳动者主动自愿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以不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赵某,2006年9月1日正式到甲公司上班,月工资6000元,甲公司一直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现要求自2010年12月1日与甲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当时已通知甲公司),并要求甲公司应当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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