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2011年职业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来源:在职硕士    发布时间:2012-07-04    在职硕士辅导视频    评论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精神,落实《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中提出的采取多种形式,大力提高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素质,努力实现“高中阶段教育的专任教师和校长中获硕士学位者应达到一定比例”的要求。经教育部批准天津大学为全国首批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单位之一。为做好2011年招收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1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1]28号)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2008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在职业学校从事2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教学水平较高,并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的在职教师,或者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在省、地、市级职教教研室(研究所)从事3年以上教研工作的研究人员。
  二、报考专业、招生人数、专业课考试科目

专业代码

专业

招生人数

专业基础课

专业课考试科目

040108

职业技术教育学

20

教育学

管理学

120403

教育经济与管理

25

教育学

管理学

081001

通信与信息系统

15

模拟电路

数字电路

  三、报名方法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要求如下:
  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天津市现场报名地点在天津外国语大学(河西区马场道117号)健苑。
  四、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方式
  1、考试时间:全国联考时间为10月30日,具体科目的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科目: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实行统一入学考试;考试科目共四门,包括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dte Candidate Test,以下简称“GCT”)、专业课、专业基础课。
  “GCT”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政治理论由学校自行组织,考试时间另行安排。专业基础课、专业课由学校自行命题。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各占75分,各考试1个半小时,两部分一张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随全国统考时间考试。
  五、资格审查
  按照有关规定,报名期间先由考生对照报考条件进行资格自审,确实符合报考资格者进行网上报名。如果因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不能被学校录取者,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按要求将《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相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身份证的原件和三证的复印件一份到学校进行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学校拟在12月22日至23日进行资格审查。(地点:第九教学楼401B室)。由考生根据成绩自行决定是否进行资格审查,未到校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录取
  录取分数线由我校自行确定,学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全国联考、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和政治理论考试)择优录取。被录取者均为原单位委托培养,学习期间不转人事,工资关系,粮户关系。学校将与被录取者就在学期间有关培养、学费等事宜签定相应的协议。根据规定不能进行校际间调剂录取。
  七、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人员的培养目标为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职业教育教学高级专门人才。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采用在职学习方式进行培养,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可延至四年,其中在校脱产集中学习课程时间不得少于一学年。每年集中一次,上课时间约为三个月(首次上课时间为2012年4月中至7月上旬)。
  八、学位授予
  凡按照教学计划和有关规定,修完全部课程并取得相应学分,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者,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可向学校提出申请硕士学位。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合格后,可授予相应专业的硕士学位。
  九、培养费用
  课程学习和论文指导费共2.6万元。其中第一学年缴纳50%,第二学年的同期缴纳另50%。
  十、咨询网址:http://zyb.tju.edu.cn/
  电子信箱:zyxwb@tju.edu.cn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招生办公室电话:022-27409520 022-87401780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号(天津大学第九教学楼401B室) 邮编:30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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