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师范大学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来源:在职硕士    发布时间:2012-07-04    在职硕士辅导视频    评论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9〕33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9〕43号)及重庆市学位办《关于做好重庆市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的精神,我校将于2009年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以下简称“高师硕士”)。
  一、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院校的教师。
  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
  二、招收专业及人数
  招生专业为教育学原理、文艺学、中国现当代文学、英语语言文学、美术学、应用数学、运筹学与控制论、动物学。招生计划30名。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 网上报名:考生于7月1日—15日登录重庆市学位办网址http://degree.cqedu.cn,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网上报名后,考生应记住自己的网上报名号,以便现场报名使用。
  2、现场确认:重庆考生在7月16日—19日,到重庆市报考点(西南大学)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供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审验,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
  3.外地考生既可在重庆市报考点报名参加考试,也可在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地报考点报名考试。
  4、报名考试费: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精神,2009年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四、资格审查
  1.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高师硕士”专业学位的资格审查,由我校自行组织。安排在复试前进行。
  2.报考者本人须将现场确认后打印的《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其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提交我校研究生处审查。
  3.资格审查时,考生须出示以下材料:①《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五、考试科目及安排
  (一)考试科目
  1.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由语言表达能力、数学基础能力、逻辑推理能力和外语运用能力等四部分构成)。“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我校考生GCT考试外语语种限选英语,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我校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高师硕士研究生的“GCT”合格分数线。
  2.专业基础课。该科目由我校自行命题,考试时间与全国联考同步进行,专业基础课满分150分,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具体的专业课考试科目及名称详见附表专业课考试科目和参考书目。
  3.政治理论及综合面试。由我校自行组织,政治理论考试安排在面试阶段进行。
  (二)考试安排
  “GCT”考试、“专业基础课”考试时间安排在2009年11月1日进行,考试地点由报名点指定,具体安排请见准考证。
  政治理论及综合面试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于12月初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询。
  六、录取原则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含复试成绩)及招生计划,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自行确定录取标准。
  六、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高师硕士”研究生采取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方式进行培养,培养期限一般为三年。培养费为21000元。 
  七、学位授予
  攻读“高师硕士”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成绩合格,取得规定学分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后,由我校授予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的硕士学位证书。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黎明
  联系电话:023-65363092
  通讯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天陈路12号 重庆师范大学研究生处
  邮政编码:400047
  网址:http://graduate.cq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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