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发展我国艺术教育事业,提高高等学校艺术类教师教育教学水平,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的需要,培养具有较高水平的高等艺术院校的高层次教育人才,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四川音乐学院2009年面向全国招收10名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一、招生专业与专业方向:
(一)音乐学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和声、复调、曲式、配器、视唱练耳、录音艺术与计算 机音乐)
2.指挥(乐队指挥、合唱指挥)
3.钢琴、手风琴演奏
4.管弦乐器演奏(长笛、双簧管、单簧管、萨克斯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 打击乐、古典吉他、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5.中国乐器演奏(二胡、柳琴、琵琶、扬琴、古筝、古琴、竹笛、笙、唢呐)
6.声乐演唱(美声、民族)
7.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民族音乐理论
8.音乐教育(高师钢琴教学、高师声乐教学、高师音乐理论教学)
(二)美术学
1.中国画
2.油画
3. 雕塑
4.视觉传达设计
5.环境艺术设计
6.工业产品造型设计与开发
7.动画
8.数码媒提设计
9.水彩
10.数字图形图象创作
11.美术理论
二、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心理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参加非法机构或组织。
2.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以及高职、高专院校音乐、美术专业教师,具有较好教学水平,热爱本职工作。
3.报考者所报考的专业与专业方向应与其本职教学岗位学位、专业与专业方向相关。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
5.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三、报名程序。
我院2009年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报名,分“全国联考报名”与“专业考试报名”两个步骤进行。
(一)全国联考报名
1、网上报名:
(1)考生须在网报规定时间内登http:// ;cxw.sc.edu.cn(四川省学位办指定时间:2009年7月6日8:00—12日18:00)。
(2)考生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必须认真阅读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资格自查)。其中“报考学位种类”一栏,填写“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报考专业或领域”一栏填写“小提琴”、“钢琴”等方向;“专业学位代码”一栏,音乐学填写050402,美术学填写050403。
(3)考生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现场确认前,可以随时浏览、修改相关信息。
(4)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请记住网报编号用于现场信息确认,没有网上报名的考生不能现场信息确认。
2、现场信息确认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16日—19日(8:30--17:30),
报名地点:现场报名地点在四川大学研究生院(我院不设外地现场报名点)。
(2)考生将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在专业考试报名时交我院进行资格审查。
(3)经网上报名、现场报名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在全国联考前一周到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部领取《联考准考证》。
(二)专业与政治考试报名
1.我院专业与政治考试报名时间:2009年 10月20日至10月30日,报名地点在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部(成都市新生路6号琴房大楼101)。
2.已完成联考报名的考生在专业与政治考试报名时需将本人的《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联考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验证后退回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我院研究生部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报名,责任由本人自负。
3.专业考试报名费 260元/人 。
4.符合报名条件并经我院审查合格的考生,在专业与政治考试前一周由我院发给《专业准考证》。
四、考试科目、时间、地点:
入学考试采取初试与复试相结合的办法:
1.GCT:为全国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运用能力测试(报考我院考生必选英语语种)。GCT试卷满分为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小时。
时间为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考试地点:四川大学。
2.专业与政治考试。专业与政治考试于2009年11月上旬在本院进行,具体考试日程、考场安排详见《专业准考证》,政治考试由四川音乐学院自行命题;专业及专业基础科目考试由四川音乐学院组织进行。
五、录取
根据相关录取规定、考试成绩综合评审择优录取。2010年6月公布录取结果并发放录取通知书,2010年9月入学(录取通知书发出之前,我院将与考生所在人事部门签定定向委培协议书)。
六、培养
按照四川音乐学院制定的专业学位培养方案进行。
学制三年。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答辩,经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授予专业硕士学位证书(不颁发学历证书)。
七、学费
按年度缴纳学费每生每年2万元人民币。
八、其他
我院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学习形式为脱产或半脱产,入学时只转党(团)组织关系,不转户口、档案。学习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医疗费等均由本人所在单位承担。
其他未尽事宜,请向下列部门联系:四川音乐学院研究生部
地址:成都市新生路6号
邮编:610021
电话、传真:(028)85430277
网址:www.scc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