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2〕28号)和《关于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12〕50)要求,现将我校2012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类别
2012年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的招生类别有:法律、工程、农业推广、公共管理。
二、招生人数
招生类别 | 招生人数限额 |
法律 | 75人 |
工程 | 不限 |
农业推广 | 350人 |
公共管理 | 75人 |
三、报名及考试
(一)报考条件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应具备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4中的有关要求。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报名
请有关考生于2012年6月25日至7月10日期间,通过互联网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为:http://www.chinadegrees.cn)进行注册,按网站要求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中国护照证件照片标准,具体要求见附件5;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现场确认)。网上报名成功后,报名系统自动生成《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登记表》(见附件6),考生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考生网上报名时,必须进行资格自审。自审是否满足所报考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能被录取,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请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港澳台身份证、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也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登记表》,到考生所在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现场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再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者,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兰州大学现场确认点的具体安排如下:
现场确认对象:报考兰州大学且选择在甘肃参加考试的考生。
现场确认时间:2012年7月14日-7月15日。
现场确认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于7月10日左右浏览兰州大学研究生院网页。
报考兰州大学且不在甘肃参加考试的考生,按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的要求办理现场确认手续。
(3)预报名
由于证件遗失或尚未办理等原因,无法在现场确认时出具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的考生,可先进行预报名。网上预报名时证件类型选择“暂无”,现场确认时须签署《预报名承诺书》(见附件7),并于10月10日至11日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另行通知)修改信息。届时未兑现承若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4)报名考试费
根据学位中心〔2012〕50号通知要求,各招生类别报名考试费缴费标准为:法律,160元/人;工程,80元/人;农业推广,80元/人;公共管理,160元/人。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考试费全部通过网报信息平台以网上支付的形式缴纳。
2.考试时间与地点
(1)准考证下载
2012年10月17日后,由考生自行登录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2)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 10月28日 8:30-11:30 | 10月28日 14:30-17:00 |
法律 | 专业综合 | 英语 |
工程 | GCT | ── |
农业推广 | GCT | ── |
公共管理 | 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 | 英语 |
(3)考试地点
具体考试地点由省级考务部门统一安排,详见准考证上的说明。
3.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确定的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自行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8),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复试报到时,将该表和相关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交报考学院进行资格审查。
(1)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持学信网上不能直接查询的境内学历证书者,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3)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信息错漏者,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其他事项
(一)2012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二)报考者必须如实提交报名信息,确保提供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复试、录取、入学等相应资格,责任及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兰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