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2012年在职硕士招生简章

来源:在职硕士    发布时间:2012-07-04    在职硕士辅导视频    评论

  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12]28号文件的精神,我校2012年在以下三个学位类别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085200,共20个工程领域)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代码:125100)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035100)
  二、报考条件及报名办法
  (一)报考条件
  1.工程硕士
  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或者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即未获得学士学位,此类人员我校一般不再招收)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集成电路工程、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的,须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集成电路工程或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考试科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专业考试,共计2门。其中,GCT实行全国联考。
  2.工商管理硕士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国有大中型企业管理人员。
  3.法律硕士
  2009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法院、检察院、司法、政法委、公安等政法部门人员,人大系统干部以及有关部门从事法律实际工作者。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法系统考生,资格审查表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外,还须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查盖章。
  非政法系统考生录取比例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20%。
  (二)报名办法
  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考生进行报考资格自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1.资格自审
  报考我校的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条件,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资格。如符合报考条件,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考试成绩合格,也不予录取,并且不退还报名费等费用,责任由考生自负。
  2.网上报名
  考生于6月25日—7月10日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3.现场确认
  考生于7月13日—16日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福建省现场确认点设在福建师范大学和厦门大学,具体详见现场确认点通知。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4.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进行报考资格自审,报考我校并符合我校报考条件者,即可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报名期间不必到我校进行资格审查。我校只对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第二(面试)阶段。
  (2)考生须审慎选择学位类别、工程硕士领域,认真如实填写学历、学位证书编号(学历证书编号为学校编号或电子注册号),报名信息一经确认不能再更改。考生因填写虚假报名信息(含不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或报名信息填写错误而造成不能录取的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3)考生应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考试报名无效。
  (4)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考试地点三者一致。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到场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5)各专业学位不进行跨类别、跨领域调剂录取;各专业学位类别内、领域内的调剂录取工作,限在考生报考院校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院校之间进行。
  三、招生人数和考试科目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实行全国联考,全国联考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我校有关学位类别的招生数、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见下表,考试地点安排等事宜以准考证的通知和要求为准。
  学位类别   招生
人数
考试科目与时间 备 注
10月28日
8:30-11:30
10月28日
14:30-17:00
 
工程硕士 自定 GCT  两段制考试
工商管理硕士 100综合能力 英语 政治理论测试由我校自行组织,时间安排在面试期间
法律硕士 75专业综合 英语
  注:工程硕士招生数不限,其中项目管理领域招生上限为150人。
  1.“GCT”简介
  “GCT”是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CandidateTest,简称GCT)的英文简称。“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共为3个小时。
  2.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一年有效。考生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各培养单位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第二阶段,达到培养单位相应专业学位规定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所报考的院校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相应工程领域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我校将根据情况自行确定报考我校工程硕士研究生的“GCT”合格分数线,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并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可申请参加第二阶段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12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第二阶段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时间为12月下旬左右,具体由各相关学院另行通知。
  我校各工程领域的综合测试科目见附录:福州大学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专业目录。
  3.我考网纲
类别 联考科目 我考网纲
法律硕士 英语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我考网纲》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专业综合 《2012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我考网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2版)
工商管理硕士 英语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我考网纲》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综合能力 《2012年在职攻读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入学考试综合能力我考网纲及报考指南》(机械工业出版社,2012版)
工程硕士 GCT《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
(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
  4.成绩有效期
  2012年全国联考各科目考试成绩一年有效。
  四、资格审查
  我校只对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安排在我校确定合格分数线后复试录取前进行。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即使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也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对所有入学考试成绩达到我校合格分数线要求的报考我校的考生均需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第二阶段的测试和面试。具体如下:
  1.考试成绩发布后,达到我校复试合格分数要求的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下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将该表与学历和学位证书一并提交我校的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资格审查。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必要时,我校可委托权威认证部门对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进行认证核查)。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登录学位网下载打印该表,本人签名后将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时间:工程硕士在2012年12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在2013年1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地点:福州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五、录取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录取工作由我校组织,合格分数线由我校自行划定。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初试、复试(面试)成绩以及工作业绩,择优录取。
  2012年录取的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于2013年4月入学。
  六、培养与学位授予
  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计划按照各学位类别相应的培养方案制定,采取“非全日制”的培养方式,实行弹性学制,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授课时间一般安排在周六、周日、晚上等业余时间,以面授为主。对修满规定学分、课程考试合格,按照不同学位类别的要求完成学位论文,且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经校学位委员会批准,授予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获得相应的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七、学习年限与收费标准
学位类别 学习年限 收费标准 备 注
  工程硕士   3-5年 软件工程、机械工程、工业设计工程、计算机技术、地质工程、环境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方向)、工业工程、项目管理领域:30000
其它领域:27000
1.批准收费文号:闽价费[2010]343号。
2.计费单位:元/全程.生。
3.收费标准中不含教材费等费用。  
工商管理硕士 2.5-5年 51000
法律硕士 3-5年 39000
  学员在读期间,一切人事关系留原工作单位,其工资、生活福利及补助、医疗费等均由原单位负责。到校学习期间,学校不负责其食、宿、交通等费用。
  八、咨询和联系方式
  1.有关学院
学位类别 联系部门 联系咨询电话 联系人
工商管理硕士 MBA教育中心 0591-87893063唐老师
法律硕士 法学院 0591-87892562林老师
工程硕士 有关学院 见附录 见附录
  2.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网址:http://yjsy.fzu.edu.cn
  电话:0591-22865507,22865506
  传真:0591-22865504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福州地区大学新区学园路2号
  邮编:35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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