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010年法学硕士在职研究生课程班招生简章

来源:在职硕士    发布时间:2012-07-04    在职硕士辅导视频    评论

  西南大学法学院是西南大学的支撑性学院,为了加快培养更高层次的法学专业人才,进一步提高在职人员的法学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多渠道促进我国高层次人才的成长。西南大学研究生院、法学院充分发挥国家重点直属高校办学优势,主动适应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经西南大学研究生院批准,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西南大学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在职人员专业学习和工作情况,特举办在职研究生课程班,面向社会各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招生。为各行业在职人员获取学位、充电学习、提升自我,走向成功搭建平台。
  一、办学优势:
  简单、便捷的入学方式:采取资格审核方式入学,无需严格的入学考试,免试入学。
  无可比拟的学习环境优势:学习地点主要在校园内,学习环境优美,学习氛围浓郁。
  权威、正规的硕士学位:与国家统招全日制研究生同样的硕士学位,享受同等待遇。
  宝贵的申硕机会:首次开展法学方向硕士研究生课程班,方便在职学员不走考研路,也能成硕士。
  全面、科学、完备的教学体系:弹性学分制教学,更加注重理论和实践的结合,实用性强。
  知名、资深、专业的师资队伍:由西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硕士生导师组成。
  二、专业:经济法学
  三、研究方向:法学与经济管理
  四、培养目标
  旨在通过本课程的学习,使学员较系统地掌握经济法学理论,熟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运行机制,掌握坚实的经济管理基础理论和方法,着重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经济法制与政策、宏观经济管理和企业管理的理论与实践,提高科学管理水平。培养有较高法律素养、熟悉国家经济法律制度与政策、掌握现代经济管理的基本理论和技能,从事综合及部门经济管理的有较强法律意识的高层次管理人才。
  五、课程设置

课程
核心课程内容
专业必修课
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
人力资源需求与供应预测
人力资源吸收——员工招聘
员工培训与开发的方法与类型
绩效评估、报酬管理
人力资源的测评方法
未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新趋势
西方经济学
需求、供给的基本原理与均衡价格理论
消费者行为论
完全垄断、寡头垄断市场行为的博弈分析
凯恩斯宏观经济模型与古典宏观经济模型的区别
货币市场的均衡
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与工具
高级财务会计
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方法概要
股权取得日后合并利润表和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编制
股份支付的特殊问题与信息披露
企业重组与清算会计
生物资产会计
保险合同会计
国际经济法
国际经济法律责任
WTO法律体系中的货物贸易规则
国际投资、金融领域的双多边协调
国际逃税、避税及其规制
解决国际经济争端所适用的法律规范
世界贸易组织争端解决机制
管理心理学
个体心理与管理
激励理论与管理
影响心理健康的因素--压力、应激、挫折
群体心理与团队建设
组织心理与管理
领导心理--权力与影响力
学位课程
民法学
民事法律关系
物权(下)—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
债权中合同,侵权之债
合伙制度概述及法律行为
知识产权概述
婚姻法
行政法学
交通行政赔偿诉讼
税务行政法
社会公务管理领域内的卫生行政职权与职责
卫生行政法
民政行政法
土地行政法
中国法制史
法律之儒家化——两汉的法律发展
礼法合一的发展与变化——宋、辽、金、元时期的法制
从德主刑辅到明刑弼教——明代法律制度的发展
“参以国制”与“详译明律”——清代法律制度的发展变革
中华法系的近代化——清末法律制度的变革
共和国体与专制制度——中华民国时期的法律制度
法理学
法律的形式与效力
人权
法律与其他社会规范
法律的现实运作
法律解释、推理、论证
特殊法律方法

  六、报名条件及入学形式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思想政治表现好;优秀业务骨干;身体健康,并能坚持在职学习者。
  2、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有一定科研成果者,可申请硕士学位。
  3、大专学历者,可参加进修班课程的学习,但不能申请硕士学位。
  报名申请材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寄发西南大学录取通知书,免试入学。
  七、学习方式:导修与自学相结合,导修主要利用双休日进行,由西南大学教授或研究生导师授课。
  八、学制及学费:业余学习二年,学费15000元/人/两年,教材费、杂费两年共950元。学习费用请于开学前一次性交清,正式上课后,学员因故不能坚持进修,视作自动放弃学习,中途退学概不退费。
  九、报名手续:凭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工作证或身份证件登记报名并交复印件,同时交六张一寸、两张二寸彩色照片。经审查合格后,正式报名。具体开课时间以学院通知为准。
  十、学费缴纳:1、以现金形式直接缴纳;2、以支票形式直接缴纳;3、以汇款形式缴纳。
  十一、颁发证书:1、修完规定课程,通过必修课考试,成绩合格者,颁发《西南大学研究生课程班证书》;
  2、具有学士学位的学员(满三年),可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西南大学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申请硕士学位,通过全国同等学力申硕考试(综合和外语两门),并完成硕士论文及答辩,获得由国务院学位办统一颁发、国家承认的法学硕士学位证书,该证书与在校统招研究生的硕士学位证书完全相同。
  十二、报名及学习地点:西南大学法学院(原西农校区第38教学楼1楼) 
  网上查询:http://www.xinandaxu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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