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院校教师。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加盖公章。
考生必须报考与本职教学岗位相关的学科、专业。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程序
1、报名时间、地点
网上预报名和现场确认同步进行。时间为7月4日—7月10日。网上预报名登录的网址为:http://www1.nm.zsks.cn/zzssweb/。现场确认点共7个,分别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赤峰市、通辽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招考办)
2、报名程序
(1)资格自审。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报考者须确认自己是否符合报考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条件。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即使报名参加了考试,学校也不予录取,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我区指定网站(http://www1.nm.zsks.cn/zzssweb/),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考信息,打印《预报名表》(资格审查表样表)。报考者要记准报名编号,以备现场确认时使用。现场确认前,报考者可以随时浏览、修改、打印本人报名信息。
(3)报考者在网上完成预报名后,持本人身份证、《预报名表》(资格审查表样表)在规定时间内到预报名时选定的现场确认点接受核查有效身份证件、缴纳报名考试费(80元)、照相,当场仔细核对现场确认点打印出的《资格审查表》和《报名登记表》,在认真核对并阅读相关信息后,在“诚信承诺书”栏签名确认。
(4)签名确认后的《报名登记表》交现场确认点留存,《资格审查表》经相关部门签字、盖章后,交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处审查存档。
(5)《准考证》发放。在各现场确认点报名确认的报考者均于 2009年10月27日—10月30日到呼和浩特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呼和浩特市19中西侧)领取《准考证》,逾期不补。
三、资格审查
现场确认时由确认点打印的《资格审查表》须由报考者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然后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于2009年7月10日到7月25日,交内蒙古民族大学研究生处进行资格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