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师范大学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简章

来源:在职硕士    发布时间:2012-07-04    在职硕士辅导视频    评论

  华东师范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重点大学,是国家“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师资力量雄厚,教学条件良好,校园环境优美,地处上海市市区,交通食宿便利。按照国务院学位办【2009】33号文件《关于2009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2009年华东师范大学计划继续面向全国招收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仅限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由社会科学部具体培养。 
  华东师范大学社会科学部拥有法学门类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流动站,已培养数百名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在职研究生和访问学者。社会科学部突出专业的综合性、思想性和实践性,注重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理论及人文社会科学理论素养、研究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社会科学部承担多项省部级以上的科研项目,在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中共党史、现代公民教育、农业经济、社会保险、中国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经济全球化与国际关系、社会发展与依法治国等研究领域,取得了一批有影响的成果,获得了多项省部级以上的科研奖项。以邓小平理论为中心内容的教学改革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综合改革获得1998年度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深化和拓展邓小平理论教学的思路和实践”课题获得2000年度上海市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和全国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所编写的马克思主义理论课系列教材入选上海市跨世纪精神文明成果展。《人民日报》、《解放日报》、中央电视台、上海电视台、上海东方电视台等新闻媒体曾多次报道我校的邓小平理论“三进”工作,并引起日本《朝日新闻》等海外媒体的关注。近年来,有20人次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社会科学部设有4个教研室,并构成华东师范大学当代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心、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研究中心的骨干力量。教师队伍中,包括教育部“思政课”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人,终身教授1人,博士生导师7人,硕士生导师15人。(整体及教师情况介绍请登陆华东师大社科部网页http://www.skb.ecnu.edu.cn/)
  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旨在对马克思主义进行总体性、综合性研究,研究马克思主义发展特别是在中国发展的规律。华东师范大学社科部是全国第一批拥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1999年被教育部列为全国首批高校“思政课”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培养单位,2006年又成为全国首批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博士点授予单位。1999年以来共招收了八届高校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专业硕士学位达465人,除三届在读学员131人外,已递交硕士论文的334人均通过答辩和批准,获得法学硕士学位,成为各学校的教学和科研骨干、学科带头人、先进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并有多人考取了博士。
  一、2009年计划招生专业、研究方向和参考书目

招收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参 考 书 目

招生人数

思想政治教育
(高校辅导员)

030505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高等教育出版社

20人

  研究方向: 
  1、思想政治教育与学生管理研究          2、公民教育与社会发展研究
  3、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研究              4、中国共产党思想政治工作研究 
  5、思想道德教育研究                    6、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在高等学校从事一线学生工作满2年的专职辅导员,经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会同人事部门推荐,可报考“思想政治教育(高校辅导员)”专业,其资格审查表须由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
  三、报名、资格审查及入学考试
  
1、报名
  符合报考条件者请于7月上中旬(上海考区为6月29日至7月13日,其他考区请点击此处查询)通过互联网登陆各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进行网上报名(全国联考报名网址汇总),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上海考区为7月16日至19日,其他考区请查询属地网址),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其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包括身份证、本科学历和学位证书、工作证等),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考生既可在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报名考试,也可在上海市的指定地点报名考试。
  2、资格审查
  我校将于2009年9月10日-10月30日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请考生将①《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原件(在现场报名点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学生工作部门和人事部门共同填写意见并加盖两部门公章)。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时间证明材料原件③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提交认证报告)④身份证复印件⑤工作证(或教师资格证书)的复印件(复试时查验原件)寄送华东师范大学社会科学部,邮编:200062,邮寄时请在信封上注明“高校教师”字样)。
未做资格审查者或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录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3、考试科目:
  科目1: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GCT)(含外国语〈英〉);科目2: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其中科目1为公共综合考试,实行全国联考,统一命题,华东师大自定录取分数线;科目2为专业基础课考试,由我单位自主命题与阅卷。
  报名以后,考生在2009年10月31日、11月1日参加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入学联考,考试地点由考生在报名时确定在上海市或考生工作单位所在地指定地点考试(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四、学习方式与学位授予
  
学习期限2.5-4年(一般为3年),采取在职不脱产兼读的方式,利用两个暑假集中授课,课程学习将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专题讲座和师生研讨;实行学分制管理,全部课程均由我单位自主组织考试、阅卷、评定成绩。学员完成学分课程后可进入论文撰写阶段;论文经社科部组织的答辩通过后,经学校学位委员会审议批准,授予法学硕士学位。
  五、收费标准
  
按我校有关规定,全部学费16,500元(不含书费、资料费及交通、食宿费),一次性缴纳,第一阶段课程学习费用8,500元;第二阶段论文指导费、答辩费等8,000元。
  六、联系方式
  
1、华东师范大学社会科学部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华东师范大学社科部(邮编:200062)
  电话:021-62232275;021-62232965;021-54344930;  传真:021-62232275
  Email:Lzhu@des.ecnu.edu.cn, 手机:15800598774    联系人:朱莉
  mlyu@skb.ecnu.edu.cn,手机:13501785142    联系人:余茉莉
  2、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办
  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邮编:200062)
  电话:021-6223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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