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工业学院2012届在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12届在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与学位申请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的条件 在职研究生必须达到以下要求方能申请答辩,并填写《武汉工业学院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
1)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按所在领域的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修完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取得所规定的总学分。
2)按时完成中期考核、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通过学位论文中期检查。
3)学位论文经同行专家评审,评审意见至少均为合格者。
4)缴清各项费用。
2.答辩资格审核 2012年6月拟毕业的在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应于2012年3月-4月开展答辩资格审核。以各领域为单位对提交的答辩申请进行资格审查。拟毕业研究生从各领域培养单位领取《武汉工业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申请及评定书》(1-5页),将表格内容填写完整后,上交至相关院(部),各院(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后,将结果汇总到《专业学位答辩资格审查汇总表》,并交研究生处,截止时间为4月10日。
3. 学位论文送审及评阅 经研究决定,符合答辩资格的在职硕士研究生于3月20日前向院(部)提交学位论文送审稿,学院(部)集中安排送审。学位论文应至少有2名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相关专家评阅,其中须有来自非本单位的专家。
论文评阅时间为3月1日-4月5日。
4. 学位论文修改及预答辩
根据专家评阅意见进行论文修改,学院汇同导师组织本领域3-7名(奇数)相关研究方向的教师进行预答辩。具体时间安排为4月15日-5月10日。
5. 学位论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时间初步安排在5月15日-6月1日。答辩后一周内提交学位论文定稿,截止日期为6月10日。
6. 学位授予
学位授予时间初步定于2012年6月30日,具体时间视学校对整体工作的具体安排而定。
以上日程安排如遇特殊情况发生变动,将另行通知。
附1:攻读在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必须提供的材料:
1. 武汉工业学院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表
2. 学位授予信息相关材料
包含:2.1 硕士学位授予信息汇总表(专硕)
2.2 研究生发表论文统计表
2.3 硕士论文选题来源表
2.4 硕士学位研究生信息登记表(专硕)
3. 填写硕士专业学位档案袋内相关材料
3.1 硕士专业学位申请及评定书
3.2 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阅意见书(每名评阅人各1份)
3.3 硕士专业学位论文答辩评阅意见表(1套5份)
3.4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表决票(1套5份)
3.5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会记录(1份)
3.6 硕士学位论文印刷版(3本)
3.7 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光盘(1份)
附2:各领域培养单位建议授予硕士专业学位需提交材料
包含:1.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专业学位授予审核报告书
2.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建议授予硕士专业学位名单
3.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授予硕士专业学位表决票
4. 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记录
武汉工业学院研究生处
2012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