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2009级在职风景园林硕士第三次授课通知

来源:在职硕士    发布时间:2012-07-04    在职硕士辅导视频    评论

2009级在职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第三次授课通知

全体2009级在职风景园林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2011年秋季授课(第三次授课)工作将启动,应广大学员要求,园林学院充分考虑学员工作实际及学院课程安排,对今后授课方式进行改革,现就本次授课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本次授课将分集中授课和周末授课两种方式,并根据学员工作地区进行选择区分,但无论何种授课方式,授课内容及授课教师均为一致。
  一、授课方式
  1、集中授课:
  授课对象:非北京地区生源,系指在北京之外地区工作学员
  授课时间:10月24日-11月4日(周一至周五全天授课)
  授课内容:建筑工程模块
  报到时间:10月22日(星期六)9:00-15:00
  报到地点:林业大学主楼504室
  2、周末授课:
  授课对象:北京地区生源,系指在北京本地工作学员
  授课时间:10月:23日、30日
  11月:5日、12日、19日、20日、26日
  12月:3日、10日、17日
  授课内容:建筑工程模块
  报到时间:10月22日(星期六)9:00-15:00
  报到地点:林业大学主楼504室
  二、报到及缴费
  1、无论选择何种授课方式,各位学员须在规定的报到时间携带本人学生证进行注册。
  2、本次授课为缴费学期,各位学员须缴纳本年度学费10000元。可采用现金、汇款及支票等方式缴纳。若采用汇款方式,请务必在备注项注明“姓名-风景园林硕士学员”。
  开户名:北京林业大学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北京东升路支行
  帐号:0200006209026400903
  三、授课方式选择
  各位学员见通知后请务必于10月20日前致电010-62338079或回复短信“姓名+授课方式(集中授课或周末授课)”。
  四、具体授课安排再行通知
  五、学院无法为集中授课学员提供住宿,故请选择集中授课的学员提前联系住宿,以免造成不便。
  六、本次上课需要提交第二次课程的作业,请大家尽早完成。
  本学期需要完成开题报告,请大家提前准备。具体开题时间上课时另行通知。

园林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
2011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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