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华大学2010年在职艺术硕士研究生复试方案及录取办法

来源:在职硕士    发布时间:2012-07-04    在职硕士辅导视频    评论

  根据《关于做好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0】76号)和《关于做好2010年艺术硕士(MFA)复试和录取工作的通知》(艺教指委【2010】19号)的要求,特修定本复试工作方案及录取办法,以切实做好我校艺术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第一条 指导思想
  2010年艺术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要更加注重招生质量,切实将保证质量放在首位,继续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坚持公平公正,维护艺术硕士研究生的社会信度,依据考生是否通过全国艺术硕士入学资格水平考试合格标准和复试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条 组织形式
  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两级管理。服装艺术学院成立艺术硕士招生工作小组。复试专家小组按学科方向成立,一般由不少于3位专家组成,组长由学科负责人担任。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工作的领导、监督和最终录取。
  第三条 复试基本要求
  2010年艺术硕士复试分数线为:艺术硕士资格水平考试成绩85分。
  第四条 破格参加复试条件和规定
  1、考生的联考成绩不低于学校复试分数线5分;
  2、考生须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
  3、考生获得过国家或国际重大奖项,专业特别优秀;
  4、破格人数不超过录取名额的5%;
  5、录取线下生,学校务必于1月10日前向艺教指委提出申请,将拟破格录取的考生信息、联考和复试成绩、破格理由、职称证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报送教指委秘书处,由秘书处组织专家审批通过后,方能录取。
  第五条 复试
  一、复试人数确定
  对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实行差额复试,按1:1.7左右的比例确定复试人数。
  二、资格审查
  1、服装艺术设计学院指定专人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主要审查考生的资格审查表、准考证,身份证、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学术成果等。
  2、对大专毕业的考生要严格审查其是否具有5年以上的艺术创作实践和是否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
  三、复试内容、方式及要求
  1、复试科目:
  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
  2、复试方式:
  专业知识为笔试,满分150分。专业技能为笔试加面试,满分150分,其中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50分。主要是考核考生艺术基础、从事艺术创作的能力、发展潜力等。笔试时间每科为3小时,面试时间每人不少于20分钟。
  复试时复试教师须当场给出成绩和评语;复试情况务必进行记录,复试现场记录不得更改并须妥善保存。
  考生可以带本人作品、论著参加复试(面试)。
  3、复试过程力求规范,保证复试的公平、公正和有效性。
  4、复试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1月8日、9日
  地点:东华大学(上海市延安西路1882号)
  四、复试程序的监督和保证措施
  学院艺术硕士招生工作小组全权负责学院的复试过程,解决复试录取过程中随时可能出现的问题,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复试期间,应增强复试录取工作透明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做到工作程序公开、录取标准公开。校监察处、研究生部将监督、抽检和配合学院的工作,以确保今年我校艺术硕士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 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300分,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各为150分。
  第七条 录取原则
  1、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2、总成绩=MFA联考成绩×20%+复试总成绩×80%
  3、艺术硕士招生工作小组按总成绩和服装艺术设计、综合艺术设计两个方向分别排序提出拟录取名单,递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录取。
  考生可于1月25日后在研究生部主页或研招网上,查询录取过程中每个环节的情况(全国联考成绩、学校考试科目成绩、录取情况等)。
  本办法由研究生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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