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都师范大学2011年在职艺术硕士招生简章

来源:在职硕士    发布时间:2012-07-04    在职硕士辅导视频    评论

首都师范大学2011年在职艺术硕士招生简章

  为繁荣和发展我国文化事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健全和完善国家艺术专门培养体系,培养适应社会、经济、文化和艺术事业发展需求的高层次、应用型艺术专门人才,国务院学位办决定在我国设置艺术硕士专业学位。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首都师范大学为首批开展艺术硕士专业学位(Master of Fine Arts,缩写为MFA)教育试点单位,2005年开始面向全国招收在职攻读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我校现有国家重点学科4个(基础数学、植物学、中国古代文学、世界史),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个(美术学)。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个,博士点83个,博士后流动站1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9个,硕士点133个,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在校各类研究生5500余人。在校工作的中科院、工程院院士5人,博士生导师230余人。
  1 报考条件及招生对象 
  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创作实践经验;或者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有5年(含)以上艺术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创作或表演奖励者也可报考。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招生限额的10%。
  注:
  艺术硕士属在职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毕业后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无毕业证书。本科应届毕业生报考,按在职人员对待,录取后户口、档案不转至我校,档案保管问题由考生自行解决,学生毕业后不进行派遣,学生自主就业。
  2 报名办法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2.1 网上报名 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
  2.2 现场确认 考生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指定的现场确认点(考生可根据报名网站说明选择报名点,我校不指定报名点)缴纳报名费(80元)、验证、确认报名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
  2.3 准考证发放 准考证于10月15日起在学位网统一下载打印。
  3 资格审查 
  考试成绩发布后,通过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须向研招办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研招办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
  3.1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①《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此表于考试成绩及复试分数线公布后在学位网下载打印,考生签名后将资格审查表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方为有效。
  ②本人最后学历复印件(须在复印件上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且原件真实,本人签名确认,入学报到时核验原件),如为境外学历,则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3.2 资格审查材料送至研招办
  时间 考试成绩及复试分数线公布后另行通知。
  地点 首都师范大学研招办(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校本部主楼506房间)
  3.3 资格审查材料寄至研招办
  时间 考试成绩及复试分数线公布后另行通知。
  地址 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 首都师范大学研招办 负责同志(收) 邮编 100048
  3.4 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文件(学位办〔2011〕28号),研招办将在录取前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2011年底或2012年初),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录取。
  4 入学考试
  4.1 科目 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含艺术学基础、英语。全国联考)
  政治理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考试由我校自行组织,考试时间另行安排。
  4.2 时间 10月29日上午。
  地点 请向当地省市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查询考试地点。在北京报考的考生,考点设在北京师范大学。
  5 录取 
  根据考试成绩择优录取,各领域拟招生名额详见“12招生领域、复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6 培养、学位授予 
  学员2012年秋季入学。学习以半脱产和全脱产的方式进行,学习年限为二至四年。培养和学位授予依照《艺术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进行。教学内容突出专业创作特点,以专业实践为主,同时注重艺术理论和艺术素养的提高;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与技能技巧训练及艺术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在完成课程学习后,根据创作领域,学生要进行作品展映或舞台表演,通过专业考核。学位论文写作必须与艺术创作实践紧密相联,根据创作领域,结合作品展映或舞台表演创作实践,在对作品进行专业分析和理论阐述的基础上完成。对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专业考核和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印制的学位证书。
  7 培养费用 
  待定(2010级为45000元/生)。食宿及医疗费等自理。
  8 学习期间待遇 
  被录取的学员,工资关系及档案保留在原单位,在学期间根据原单位规定享受相应的待遇。学员在学期间的奖惩按照我校有关规定执行,学员原单位负责协助执行。
  9 招生信息查询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应随时登录研究生部网站查询有关通知。考试成绩、资格审查结果、录取结果等均可上网查询。
  10 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48
  联系电话:010-68902658 传真:010-68428574
  网 址 :http://222.35.140.57/[公网],或http://grad.cnu.edu.cn[教育网]
  办公地点: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首都师范大学校本部主楼503房间
  11 联考参考书
  《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全国联考我考网纲及指南》(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
  参考书可在硕博考研书店购买,网址:http://www.bsdky.com,电话:010—58802068。
  12 招生学科领域、复试考试科目及参考书目
  注:考生报名时请务必写明报考的研究方向。

招生单位
招生领域
拟招生名额
方向
复试专业技能科目
复试专业知识科目
参考书目
音乐学院
音乐
19
作曲
作曲
和声学(A)
《和声学教程》斯波索宾等著,人民音乐出版社,2000年版
《和声学教程》桑桐著,上海音乐出版社,2001年版
合唱指挥
笔试:总谱缩写
指挥作品:自选一首(自带钢琴伴奏,不得用CD或录音带伴奏);指定作品一首(考试前15分钟通知)
钢琴
练习曲一首,三声部以上复调一首(巴赫十二平均律),奏鸣曲一个快板乐章或变奏曲一首,中外乐曲一首,全部背奏。有准备的歌曲配弹一首,现场临时歌曲配弹两首(三升三降内),五线谱视奏一首。
和声学(B)
《和声学教程》斯波索宾等著,人民音乐出版社,2000年版
声乐
美声方向:原文演唱咏叹调两首,原文演唱外国艺术歌曲一首,中国作品一至二首。
民族声乐方向:中国民族歌剧选曲二首,中国民歌一首,中国改编或创作歌曲一首。
传统曲目二首,近现代创作乐曲一首,全部背奏。
琵琶
传统曲目一首,近现代创作乐曲二首,全部背奏。
二胡
传统曲目二首,近现代创作乐曲一首,全部背奏。
扬琴
传统曲目一首,近现代创作乐曲二首,全部背奏。
古筝
传统曲目二首,近现代创作乐曲一首,全部背奏。
小提琴
练习曲一首,巴赫无伴奏奏鸣曲中的两个乐章(赋格必奏)或d小调组曲中的恰空舞曲,自选乐曲一首(协奏曲可选一个乐章),全部背奏。
手风琴
练习曲一首,复调作品一首,含三乐章组曲或大型乐曲一首,全部背奏。
美术学院
美术
19
现代油画创作
素描、色彩、创作
中外美术史
《中国美术史》李福顺著,高等教育出版社 2010年1月;
《艺术发展史》贡布里希,天津人民美术出版社 2006年12月
古典油画创作
表现性油画创作
现代水墨画创作
山水画创作研究
工笔人物画创作
视觉传达设计
设计基础、视觉传达设计
中外艺术设计史
《世界现代设计史》王受之著,中国青年出版社
《设计学概论》尹定邦著,湖南科学技术出版社
环境艺术设计
设计基础、环境艺术设计
公共装饰设计
设计基础、公共装饰设计
中国书法文化研究院
美术
(书法)
8
书法
书法临摹与创作
(考生请自带毛笔)
书法文化
《新编书法教程》欧阳中石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
  13 如有变化以研招办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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