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质量资格考试中级综合知识辅导:标准性质

来源:质量工程师    发布时间:2012-08-16    质量工程师辅导视频    评论

  标准性质:

  标准可分为强制性和推荐性两种性质,对应称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同时还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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