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质量资格基础理论与实务食品生产许可知识点答疑

来源:质量工程师    发布时间:2013-04-19    质量工程师辅导视频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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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第1页:企业擅自扩大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
  • 第2页:企业转让食品生产许可证
  • 第3页: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 第4页:企业生产的产品不合格
  • 第5页: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违法行为
  • 第6页:为生产企业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
  • 第7页:不接受监督检查的企业
  • 第8页:违规出具检验报告的检验机构
  • 第9页:审查组出具不符合事实的审查意见
  • 第10页:质量监督部门工作人员违法违规
  企业擅自扩大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的应当如何处罚?
  已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已获证单元中增加规格,应提供由指定检验机构出具的该规格产品检验报告,并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按照从简的原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对生产条件进行补充审查。
  已获证企业增加申证单元,企业应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申领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并根据相关产品实施细则的规定,进行必要的生产条件审查和产品检验后,可以扩大《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范围。对未进行补充申请而擅自扩大许可范围生产加工食品的企业,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扩大范围的食品按无证查处,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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