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吉林质量工程师报名时间3月8日—19日

来源:质量工程师    发布时间:2014-03-29    质量工程师辅导视频    评论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

吉人社办字〔2014〕11号

关于做好2014年度质量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驻省中直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计量师、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上半年笔译翻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考试考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3月8日—19日

  1、注册税务师、计量师、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上半年笔译翻译考试网上报名流程:

  考生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请点击——http://zg.cpta.com.cn/examfront)快速通道“网上报名”栏目,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⑴注册。考生按系统提示注册,注册时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控制在100K以内)。

  ⑵选择考区。有关要求同上。

  ⑶选择考试。有关要求同上

  ⑷填报信息。有关要求同上。

  ⑸打印报名表。有关要求同上。

  (二)现场确认时间:2014年3月10日—20日(省、中直报名点:08:30—11:00、13:00—15:30,周六、周日休息)。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所选择的考区,到省或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核确认。

  选择省(中)直考区报名的考生,统一到吉林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1958号。。(请点击查看路线图 http://map.baidu.com/)。

  选择各市(州)考区报名的考生,现场报考资格审查确认由当地人事考试机构负责,地点由当地另行通知。(注:省直及各市州人事试考试机构地址、报名期间咨询电话,见吉林省人事考试网温馨提示栏目——省市州人事考试机构及联系电话,请点击查看路线图 http://map.baidu.com/。)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本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合格,由审核人、考生本人分别在“单位意见”、“考生承诺”栏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报名表。

  2.报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3月10日—23日

  经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合格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见附件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确认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各项考试考前一周内,报考上半年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考试的考生,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便捷通道“打印准考证”栏目;报考其余6种考试的考生,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快速通道“准考证打印”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考试
日期
考试时间及内容
备注
质量专业资格
6月15日
上午09:00-12:00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初级)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中级)
下午14:00-17:00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初级)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
    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2。凡不符合报考条件,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凡严重违纪违规考生,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和《关于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雷同试卷认定和处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2〕25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考试用书征订及考前培训

  计量师、质量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431-85311126。

  五、成绩发布与证书领取

  国家下发考试成绩和证书后,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查询和证书领取通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为:考生持网上打印的本人《成绩通知单》和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在省(中)直考区报名的,到省人事考试中心3楼报名大厅领取;在各市州考区报名的,按当地人事考试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领取。

  六、工作要求

  1.认真做好各环节的考试服务工作。要加强考试宣传,为考生提供优质的考试服务。现场确认时,要严格审查报考资格,实行双审制,确保报考质量。

  2.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要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强化措施,认真贯彻执行人社部12号令,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安全。

  附件:1、考试收费标准

  2、报考条件

  3、全国159所翻译硕士专业学位(MTI)教育试点单位

  4、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读证明表(样式)

  2014年3月3日

  附件1

  考试收费标准

考试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备注
报名费
考务费
质量
13元/人
每人每科46元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1969号)和吉省价收函字〔2001〕52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留用报名费13元/人

  附件2

  报考条件

考试
类别
所学专业
学位或学历
职业实践最少时间
质量专业资格
初级
不限
中专以上学历
不限
大中专院校应届毕业生
学生证和学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中级
不限
专科
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本科
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
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硕士学位
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博士学位
不限
2002年12月22日前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1、报考人员在2000年12月22日前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分别参加本级别《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1个科目的考试。
2、考试成绩实行非滚动管理。考生须在当年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3、通过考试取得初级资格,可聘任质量工程技术员或助理质量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可聘任质量工程师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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