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四川质量工程师报名时间2月25日至3月20日

来源:质量工程师    发布时间:2014-03-29    质量工程师辅导视频    评论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做好201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川人考函〔2014〕20号

  各市(州)人事考试机构: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我省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1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67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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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14年度质量专业资格考试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6月15日举行,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如下:

  上午9:00-12:00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14:00-17:00 中级: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初级: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应试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二、报名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四川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14年2月25日至3月20日,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2月25日至3月21日,缴费时间定于2月25日至3月22日,现场打印发票时间定于4月1日至4月20日,准考证打印时间定于6月8日至6月11日

  (二)报名程序

  1.2014年度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全部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现场资格审查和现场打印发票的方式。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认真阅读有关文件,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本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报名。

  2.报名应通过链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进行网络注册,并按照网络提示填写报考信息、上传照片,完成报名。

  (三)资格审核

  考生报名资格审核按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我省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4〕11号)执行。有关资格审查政策文件可登录四川人事考试网,在政策法规栏目内查询。

  考生报名资格审查,仍按属地划分进行。考生分为老考生和新报考人员两类,本文所称“老考生”指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新报考人员”指初次报考本项考试人员及未在2013年报考过此项考试的人员。新报考人员在网上所填报的基本信息经确认无误且相片成功上传后,再于上述规定时间内上网自行打印本人所填报的《2014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签字和加盖公章后,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原件到各市(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资格审查。中央及省直在蓉单位的报考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省质量协会(地址:成都市黉门街79号附1号,联系人:任德祁,联系电话:85556069)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核人员应在《报名表》上明确签署审核意见、签名并加盖单位印章,报名结束后清点整理全部报考人员《报名表》,送市(州)考试机构备查。对所有新报考人员,各资格审核部门还须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确认。2014年所有报考人员的照片信息全部重新采集,老考生重新上传的照片也由资格审核单位一并审核。具体操作说明详见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各资格审核单位在工作中如有疑问可查询操作说明,如仍不能解决问题,可联系省人事考试中心进行技术咨询,电话:028-86514038。

  各市州考试机构应及时将上述资格审核时间和操作流程告知当地资格审核部门。

  (四)网上缴费

  1.新报考人员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通过资格审核和照片审核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老考生重新上传照片并经本地资格审核单位进行照片审核确认后自行进行网上缴费。我省报考质量专业资格考试人员全部通过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2. 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计价格〔2001〕1969号)和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2〕877号文件规定,应考人员每人每科收取报名考务费60元,报考两科的每人共缴纳报名考务费120元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3.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人事考试机构打印发票,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发票的,视为自动放弃发票。

  三、考点设置及注意事项

  考点考场设置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规划,准考证号由省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编排。考生可于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或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examfront)打印本人准考证,仔细阅读考场规则,按要求准备考试用品并认真核查准考证上各项内容,发现有误应及时到当地考试机构登记修改,否则不准予参加考试。

  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严禁将电子记事本、手机等带入考场考座,违者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生在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填涂答题卡时必须使用2B铅笔。答题所用草稿纸由各地考试部门统一发放、回收。

  四、考风考纪要求

  各地要加强领导,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落实责任,认真按照考试考务管理的各项政策规定,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若发现重大的违纪违规事件应及时向当地人社部门和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告。

  四川省人事考试中心

  2014年1月28日

  质量工程师报考条件

  (一)报考初级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二)报考中级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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