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2013年质量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来源:质量工程师    发布时间:2013-04-17    质量工程师辅导视频    评论

  关于做好2013年度全国质量专业职(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有关部委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13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计量师、社会工作者、土地登记代理人、质量专业职(执)业资格、上半年笔译翻译、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考务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地点及办法

  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网上交费、网上打印准考证。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3月16日—27日

  点击进入>>【2013年吉林质量工程师报名系统

  考生(请使用标准的IE浏览器)登陆登陆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网站(www.ccrjk.com)或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www.jlzkb.com)便捷通道“网上报名”栏目,点击 “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网上报名”,选择相应考试进行报名。报名时须注意下列事项:

  1.考生按属地原则报名,长春市单位考生选择“长春市直考区”,省(中)直驻长春市单位的考生,及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的考生也可选择“长春市直考区”。

  2.选择考试。考生应对照考试报名文件,按要求选择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

  3.填报信息。填报信息由考生本人负责,考生应如实、准确填报考试信息。考生错报姓名、身份证号、考试类别、级别、专业、科目等考试相关信息,责任自负。

  4.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前,必须使用网上报名流程中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将照片处理成宽120×高160规格,以保证格式的正确。

  5.打印报名表。考生确认报考信息准确无误后,可在网上自行打印《资格考试报名表》,打印报名表前考生可以更改本人报考信息,打印后不得更改报考信息。

  6.填写联系电话。考生须在《资格考试报名表》上手工填写真实有效的联系电话,否则责任自负。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3月18日—29日(市直报名点:09:00—11:00、13:00—15:30,周六周日不休息)。

  网上报名后,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报名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确认。

  选择长春市考区报名的考生,统一到长春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2楼报名大厅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地点:长春市南关区宾委路1号,人民广场市委会堂南侧。咨询电话:0431-88776881

  (注:点击查看路线图 http://www.ccrjk.com/interfaces/content2.dc?wzbh=404)

  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经本人所在单位或人事档案存放单位审核合格,由审核人和考生本人在考生承诺栏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资格考试报名表》。

  2.报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原件。

  3.身份证复印件1张(贴在报名表背面)。

  4.近期6个月内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贴在身份证复印件上)。

  (三)网上缴费时间:2013年3月18日—31日。

  经现场资格审核确认的考生,即可自行在网上缴费,收费标准见附件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现场审核确认或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四)准考证打印:各项考试考前一周内,考生登陆吉林省人事考试网便捷通道“打印准考证”栏目,用A4纸自行打印。考生须持本人准考证、正式有效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类别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内容 备注质量专业资格 6月23日 上午9:00-12:00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初级)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中级)

  下午14:00-17:00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初级)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中级) 各科目试卷全部由客观题组成,在答题卡上作答。

  考生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草稿纸统一配发,考后收回。

  三、考试相关政策及事项

  凡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符合报考条件且身体健康能够适应考试者均可报考,具体报考条件见附件2.凡不具备规定学历,或弄虚作假提供假学历、假证明、假证件等,或与报考条件不符,以及在人事考试中替考、通讯工具作弊等严重违纪违规在停考期内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否则后果自负。

  实行违纪通报制度,凡违纪违规考生一律通报到本人所在单位并给予严肃处理;凡严重违纪违规考生,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国家阅卷时将对所有考生试卷进行雷同试卷检测鉴定,无论抄袭、被抄袭、通讯工具作弊等产生的雷同试卷或试卷代码异常,一律取消考试成绩。考生在严格遵守考试纪律的同时,要树立自我保护意识,防止被他人抄袭。严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及违禁物品资料带入考场座位,一经发现,不论使用与否,一律按违纪处理。

  四、考试用书征订及考前培训

  (一)质量、计量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中心联系,电话:0431-85311126.

  (二)税务师考试用书和培训与省注册税务师协会联系,电话:0431-88994791、88994450.

  (三)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考试用书,考生可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与考试中心网站查询:www.ceiaec.org.

  (四)笔译翻译考试用书,考生可登陆全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考试网站查询:www.catti.net.cn.

  (五)社会工作者考试用书与省民政厅联系,电话:0431-89152086、15948068055.

  (六)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用书,考生可登陆中国农业出版社网站查询:www.ccap.com.cn.

  五、成绩发布与证书领取

  国家下发考试成绩和证书后,省人事考试网发布成绩查询,市人力资源考试网发布证书领取通知。考试合格人员证书领取办法为:在长春市直考区报名的,到市人事教育考试中心2楼证件管理科领取。领取证书时须持网上打印的本人《成绩通知单》和身份证。

视频学习

我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为"原创"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我考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网部分稿件来源于网络,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我考网发布的内容可能涉嫌侵犯其合法权益,应该及时向我考网书面反馈,并提供身份证明、权属证明及详细侵权情况证明,我考网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将会尽快移除被控侵权内容。

最近更新

社区交流

考试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