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论》写作要求
1.请用不超过150字的篇幅,概括出给定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
(满分20分) .
2.用不超过350字的篇幅,提出解决给定资料所反映问题的方案。
要有条理地说明,要体现针对性和可行性。(满分30分)
3.就给定在资料所反映的主要问题,用120字左右的篇幅,自己拟目标进行论述。要求中心明确,内容充实,论述深刻,有说服力。(满分50分)
《申论》作答分析
1.【答案提示】
资料中,深圳市委副书记李意珍就媒体的提问做出正面回应,并向市委做出深刻检查。李意珍就群众提出的批评意见向学生家长表示歉意,让家人退出分管领域并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政府官员直面回应媒体和公众的质疑是接受舆论监督的应有之义,有关部门应该及时
就疑问进行调查。
2.【答案提示】
对官员进行监督是公众和媒体的权利,官员接受监督也是其义务。一方面,公众和媒体应有监督官员的意识,提高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官员不应回避公众和媒体的监督,而应正面接受监督,只有敢于直面社会监督的官员,才能维护政府的形象,在考验中真正成为人
民的父母官。 .
3.【答案提示】
可首先通过李意珍正面回应媒体,引出论点:及时回应是接受舆论监督的应有之义。接下来就李意珍回应媒体的内容进行评述,并对这种行为进行肯定的评价。另一方面也应说明媒体承担着舆论监督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多次强调加强舆论监督。
参考例文
及时回应是接受舆论监督的应有之义
一个单纯可爱的女孩妞妞很小的时候出国留学,才华横溢,很早就写出了自传体小说,又根据自己的故事,自我投资拍成了电影,并有不错的票房记录……在一般同龄人看来难以做到的事.在这个幸运女孩身上却轻易地实现了。如此的奇遇本来还可以继续演绎下去,但其父亲的特殊身份却使这一成功引起舆论的猜疑。前天,《新京报》曾针对此事发表社论,希望深圳市有关部门甚至妞妞的父亲、深圳市委副书记李意珍本人能够打破沉默,直面公众或媒体。就在昨天,面对舆论,李意珍对公众的疑问进行了正面回应。我们认为,官员直接站出来回应媒体和公众的质疑,这种态度值得赞赏。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李意珍回应的主要内容有:一、其女儿写书、拍电影是女儿的自主选择;二、本人从没有向深圳市任何部门“推荐”过这部电影,且自己没考虑到“领导干部身份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三、此事之前,他对中纪委的有关规定“认识上有局限性、片面性”,以为这主要是指不从事金融、证券业,不从事房地产,不承包工程等敏感问题,“忽视了在文化产业方面也要注意这个问题”,对“在这个领域如何贯彻中纪委的有关规定,没有及时学习,对具体规定不了解”,因此,没有让家属、子女回避,客观上造成了不好的影响。言下之意,其行为与己无关;自己的行为即使犯规的话,也是无心之过,或无知者之过
——因为自己“没有及时学习,对具体规定不了解”。
李意珍的这个回应,态度不可谓不诚恳,但还是给人们留下了一些疑问。比如李意珍解释夫人所参股的公司与自己所主管的工作范围的关系时说,对中纪委“具体规定不了解”,那么,身为主管文化产业方面的高级领导干部为什么对中纪委“具体规定不了解”呢?而对一直读书的女儿巨额股份的来源等问题尚没有公开做出解释。在李意珍回应这些问题之前,任何答案都是可能的。显然,人们有充分和正当的理由期待他进一步地回应。
需要说明的是,媒体之所以对这件事追根问底,是因为媒体承担着舆论监督的责任和义务。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多次强调舆论监督需要加强,同时,就在今年10月初,深圳市人大法制委对《深圳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在该草案中,“舆论监督”被放到了重要位置,其中提出:新闻媒体可对国家工作人员履行职务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有关单位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当自觉接受监督,新闻媒体报道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反映问题后,有关部门不仅应当及时查处,而且对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还应依照有关规定将调查处理情况向新闻媒体通报。公众舆论对深圳这一规定赞誉有加,希望能从中国开放的最前沿对舆论监督有一个立法上的突破。
的确,对官员进行监督是公众和媒体的权利。官员接受监督是其义务,而澄清事实、回答疑问正是其中应有之义。我们希望,这件事能成为公众、媒体行使监督权的一个范例。到目前为止,它已经迈出了第一步。同时,我们希望不仅官员自身要回答公众的疑问,有关部门也要及时就疑问进行调查,将调查过程和结论给公众、媒体一个交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