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的目的、意义

来源:招警    发布时间:2012-12-10    招警辅导视频    评论

  2002年6月1日开始生效的《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规定》(以下称《规定》),是完善劳动教养制度的重大举措,对于加强和改进劳动教养审批工作,有效发挥劳动教养手段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中的重要作用,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等诸多方面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根据《规定》第1条的规定,其制定的目的、意义,具体来讲有以下方面:
  (一)规范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的程序
  长期以来公安机关在办理劳动教养案件中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办案程序不规范。程序的不规范就有可能带来实体上的问题,也即没有程序上的公正就难以有实体上的公正。这个《规定》的制定从劳动教养案件的审核、聆询、决定以至于执行,在程序上都做了较为明确具体的规定。这对于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强化办案人员的程序意识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保证劳动教养审批机关严格、公正执法,确保劳动教养案件质量 
  公安机关办理劳动教养案件是公安行政执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教养案件的办理质量如何,从一个方面体现了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水平。通过制定这一规定,并在办理劳动教养案件中严格加以遵循,对于更好地体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无疑将起到积极作用。
  (三)依法处理违法犯罪分子,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这一《规定》的出台,有利于严格界定劳动教养的适用对象,正确认定行为人的违法犯罪事实,充分运用劳动教养手段配合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严肃处理违法犯罪分子;防止因运用劳动教养手段不当而产生负面影响。同时,严格按照这一规定办理劳动教养案件,有利于
进一步牢固树立办案人员依法办案和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对历史负责的观念,正确处理好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和治安秩序与依法办案、加大打击力度与最大限度地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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