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考生:
根据省公务员局要求,为切实做好2012年伊春市公安机关招录高速公路人民警察(公务员)面试人选的现场资格确认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确认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2年10月10日13时30分。
地点:伊春警校六楼大会议室。
二、参加资格确认考生范围
按照省公务员局的要求,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人数3倍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具体名单附后)。列入该名单的考生,必须本人参加现场资格确认,无故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面试资格。
三、考生应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4、2012年度伊春市招录高速公路警察现场资格确认表(2份)。
5、考生为社会在职人员的,应提供所在单位证明材料(含单位是否同意报考)。
6、招考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附件:1、2012年伊春市公安机关招录高速公路警察现场资格确认考生名单
2、2012年度伊春市招录高速公路警察现场资格确认表
伊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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