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北京市公安局公务员特警专场考试招录公告

来源:招警    发布时间:2012-12-10    招警辅导视频    评论

   为适应首都公安工作发展和加强首都公安队伍建设的需要,经报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2012年北京市公安局拟从应届毕业生中招录急需的专业人才,补充到特警队伍。欢迎有志投身首都特警工作的应届毕业生积极报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 
   (一)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北京生源专科及以上2012年应届毕业生。 
   (二)北京地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北京生源本科及以上2012年毕业并取得相关学位的应届毕业生,且须符合进京审批条件。 
   二、基本条件 
   (一)政治可靠,无不良记录,志愿从事公安工作。 
   (二)达到人民警察招录考试的各项合格线。 
   (三)通过录用人民警察的心理测试、体能测试、体检(特殊岗位还需要符合特警体能测试和体检标准),并能够按时限要求完成政审且政审合格。(相关体检标准、体能测试标准见附件1-4) 
   三、招录职位、人数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录共设公安执法类(一)、(二)、(三)等3类职位,招收200人。具体情况是: 
   (一)公安执法类(一)职位(防暴处突职位):150人,其中女性3人,定向补充特警总队。承担特警防暴处突岗位职责。具体要求: 
   1.具备体育特长,并能通过特警体能和体检测试。 
   2.曾患有骨、关节、滑囊、韧带等方面运动损伤及静脉曲张者要求提前说明。 
   3.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名表发送邮箱:swat_wang3@126.com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兆光、宋京京,80730032、80730036 
   (二)公安执法类(二)职位(防爆安检职位):20人,不限男女。承担防爆安检岗位职责。具体要求: 
   1.在校表现优秀,责任心强,政治素质高、身体素质好,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奉献精神。 
   2.限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专业、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专业、生物医学及公安类、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3.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名表发送邮箱:swat_wang3@126.com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兆光、宋京京,80730032、80730036 
   (三)公安执法类(三)职位(文艺、体育职位):30人,不限男女。承担促进公安文化、体育建设职责。具体要求: 
   1.包括管乐、打击乐、钢琴、表演和播音主持专业;声乐表演、影视戏剧、音乐剧表演;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游泳等文体人才。 
   2.文艺类人才应为艺术类院校(专业)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能较好地独立完成音乐作品演唱或演奏,具有较强的作品试唱或试奏能力;乐器演奏人员应有在校期间一年以上的乐队经验;主持人和影视戏剧表演人员应是播音或影视戏剧、音乐剧表演,以及具备表演播音特长的毕业生。 
   3.专项体育人才需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含)以上等级证书,具有省级(含)以上专业队运动经历。 
   4. 年龄在29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上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报名表发送邮箱:shijugonghui@163.com 
   联系人联系电话:陈涛、王仁光、李小北,83577116 
   四、招录程序 
   (一)发布招录公告。 
   (二)接受现场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 
   (三)组织体能测试、心理测试、体检、面试或专业测试、政审等各项测试。每项测试结束后,结果不再另行通知,如未接到通知参加下一环节测试的,即被淘汰。 
   (四)组织通过测试人员参加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的公务员考试。考试内容为北京市公务员考试相关内容和公安专业知识,公安专业知识考试范围请参照《公安基础知识》(公安部政治部编,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8版)。 
   (五)在通过公务员考试并政审合格的人员中,根据各职位拟录用人数,分别按公务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公安执法类一职位中的女性单独排名),确定拟录用人员。 
   五、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时间 
   2012年8月27日至2012年8月29日(三天) 
   上午 9:30—11:30 
   下午13:00—16:00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地点 
   地点:中国音乐学院音乐厅(朝阳区安翔路1号) 
   (三)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需携带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201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北京地区院校毕业生须提供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统一印制的2012届北京地区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项目需填写完整,须学校校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4.北京生源还需携带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一份,以及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学生处出具的生源地证明(需加盖出具部门公章)原件。 
   5.报考公安执法类(三)职位的考生,还需携带相关特殊专业类职位所需的等级、资格、资质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每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 
   注:准备参加现场报名的应届毕业生看到公告后,下载《北京市公安局招录人民警察报名表》(见附件5),如实详细填写报名表(每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职位),粘贴报名者本人1寸近期免冠彩色电子版照片(分辨率为宽400×高533),文件名由两部分组成“报考职位+姓名”。填写后于2012年8月26日前,将报名表的电子版发到本人意向报考职位指定的电子邮箱,考生发送邮件时,请将邮件设置自动回复功能(8月26日前在网上提交报名表的,还需于8月27、28、29日到招录职位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各项考试、测试合格并被我局录取后,将由市局统一分配,报名者须服从组织统一分配。 
   报名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09:00—11:00 下午14:00—17:00 
   其他招录事宜,我们将不定期的在我局对外网站(网址: http://www.bjgaj.gov.cn)“招录信息专栏”中发布消息,请各位考生注意查询。
   注:在我局招录全过程中,如毕业生已与其他就业单位签定就业协议,我局将立即取消该生的录用资格。 
   附件1: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附件2: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附件3: 北京市公安局特警队员体能及身体素质标准体检项目和标准

  附件4: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附件5: 《北京市公安局招录人民警察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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